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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中心薪酬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1 16:31:0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营销中心薪酬制度

一、营销部薪资体系

1、销售主管1名

底薪2000,绩效工资400,合计2400元

2、资深置业顾问

底薪1500,绩效工资300,合计1800元

3、置业顾问

底薪1400,绩效工资200,合计1600元

4、见习置业顾问

底薪1000元

二、营销中心提成体系

营销中心佣金总提为每月总回款有效金额(可退认筹款除外)的千分之5.5,该笔提成由公司发放至营销中心账户,由营销中心各部门负责人按各部门员工工作实际情况及任务完成情况拟定个人提成比例及金额,经个人确认后报由营销中心负责人签字发放。

营销中心各部门佣金提成比列

1、营销部(千分之3—千分之4.3)

置业顾问标准:千分之2.5-千分之3.5

营销经理标准:万分之五(最高可达万分之8)

销售人员任务制激励制度详见附件

2、开发服务部(千分之一)

客服2名:万分之2.5

开发服务部经理:万分之5

合计:营销中心每月佣金发放最低万分之4.5,最高万分

之5.3,所有发放佣金均扣留20%于交房后一个月内发放(各部门负责人不须扣留),剩余部分做为营销中心团队建设费用(团队建设费用由营销中心负责人发起或由营销中心各部门申报,经营销中心负责人审批后使用,做到所有账目公开,透明,有据可循,供公司领导审查复核)。

三、其他事项佣金分配方案

1、老客户后续工作跟进

营销部:如老客户签订《认购协议》未签约的,跟进工作

营销人员的提成比例为该笔佣金的50%;

策划部:按当月实际总回款有效金额发放

客服部:按当月实际总回款有效金额发放

2、公司其他员工介绍客户成交

客户首次到访须由该员工与客户一齐到公司总经办填写优

惠单报备后,由营销经理安排人员接待。成交后(合同签订),营销中心将参照千分之3的比列对该笔交易进行佣金核算,其中千分之1发放该员工以资鼓励(该项佣金不提留,一次性发放),千分之1正常发放于经手该笔交易并提供服务的置业顾问,余下千分之1算作公佣由其他置业顾问平均分配并正常发

放。

3、老客户介绍新客户成交

客户首次到访须由置业顾问带领老客户与新客户一齐到营销经理处填写客户介绍单报备。成交后(合同签订),按成交房源面积大小给予现金奖励:三房(130.84-143.76㎡)奖励1000元人民币,四房(164.49-181.24㎡)奖励2000元人民币。由营销中心财务处一次性给予老客户该笔奖金,由营销中心核定发放。

201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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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中心客户回访制度

员工薪酬制度

薪酬制度范本

销售薪酬制度

营销中心薪酬制度
《营销中心薪酬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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