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现金贷CPS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0-03-03 08:27:5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XXX与XXX CPS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促进双方业务的健康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作协议。双方承诺恪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第一条 合作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推介通过乙方渠道申请指定产品融资借款的借款申请人名单(以下简称“借款申请人”),就其与甲方或甲方合作的贷款方之间可能发生的融资借款业务(以下简称“融资借款”)提供业务信息推荐、站内推广、信息收集等相关方面的服务,配合甲方开展相应业务。

2.乙方为甲方推广业务的渠道为乙方所经营的网站/App/微信公众号。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其有合法资质从事融资借款业务的相关咨询与服务。

2.甲方应向乙方明确甲方或甲方合作的贷款方所提供的融资借款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及其借款申请人的标准,并及时向乙方更新相关信息。

3.甲方应确保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及申请条件符合甲方所在机构的官方描述。如有不符,乙方有权在告知甲方后依据甲方所在机构的官方描述进行修改。

4.甲方应按本协议或双方后续具体约定,及时与借款申请人就融资借款事宜进行联系。

5.甲方或甲方合作的贷款方对借款申请人的借款申请有完全的选择权和审批决定权。

6.甲方应每月向乙方反馈借款申请的审批结果及进度更新情况。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提供的应提前通知乙方。

7.甲方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借款申请予以否决的,可以视情形向乙方反馈拒绝原因,以利于乙方在筛选客户中改进。

8.由于甲方或甲方合作的贷款方的审批结果或放款事宜与借款申请人产生的任何争议,乙方无过错的(乙方过错包括不限于第三条第2款、第6款列举的内容),应由甲方与借款申请人协商解决。

9.如甲方或甲方合作的贷款方需调整融资借款产品的种类、申请条件等内容,应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进行更新。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

1.乙方应保证其有合法资质从事本协议内所述的相关业务。

2.乙方向甲方导流的借款申请人资料完全基于借款申请人自愿填写,乙方不得暗示、诱导、配合借款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

3.乙方不会参与及影响甲方的审批工作。因借款申请人未能按时归还甲方融资借款或与甲方就业务发生争议且乙方无过错的(乙方过错包括不限于第三条第2款、第6款列举的内容),由甲方自负风险和费用解决,与乙方无关。 4.乙方同意:

(1) 如经乙方推荐的借款申请人同时通过其他渠道向甲方提交贷款申请,甲方将会以提交时间较早的为准;

(2) 如乙方推荐的借款申请人转向申请未经甲乙双方约定推广的甲方其他产品并成功放款的,该客户不计入乙方推荐申请人名单。

5.乙方不得利用因本协议向甲方提供服务之便,将甲方在本协议项下向乙方提供的资源用于从事业务推广代理或客户推介以外的活动。

6.乙方只可以甲方合作机构的名义开展业务营销,不得自称为甲方,且不得擅自代表甲方向客户做出任何承诺,不得误导宣传甲方产品,不得有损甲方商誉。 7.乙方应及时更新甲方提供的产品及借款申请人的标准。因未及时更新上述信息导致的甲方及借款申请人的争议、损失等,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服务费:

1.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列方式支付服务费:

乙方提供客户经甲方审核通过并放款后,甲方按放款金额的%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如客户复贷并经甲方审核通过放款,复贷服务费说明如下:

2.服务费用按月结算,每个自然月第5个工作日之前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上月费用。乙方按照双方确认的金额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合法合规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于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甲乙双方自行承担按照税法规定的各自税费。

如乙方延迟、拒绝提供增值税发票或开具虚假、非乙方抬头的增值税发票的,甲方有权延迟、拒绝支付服务费,该行为将被视为乙方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推荐的借款申请人为甲方现有客户并以借新还旧方式提取贷款的,其计算服务费的批核金额减半。

- 2

4.乙方推荐的借款申请人(包括联名申请人)如曾经从其他渠道向甲方申请贷款而申请结果为“取消”,且甲方已经明确告知或者有证据证明乙方明确知悉该等“取消”结果的,从取消日起计算至乙方推荐申请日未满60天的,不计算服务费。 5.乙方推荐的借款申请人(包括联名申请人)如曾经从其他渠道向甲方申请贷款而申请结果为“被拒绝”,且甲方已经明确告知或者有证据证明乙方明确知悉该等“被拒绝”结果的,从被拒绝日起计算至乙方推荐申请日未满180天的,不计算服务费。

6.乙方指定用以接受甲方费用的银行账户如下:

开户名: 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7.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推荐业务量、推荐成功率等因素,对推广服务费用标准进行调整。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甲方只能将乙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人信息用于其自身相关产品,不得向第三方(根据法律规定、司法机关及监管机构要求的除外)披露借款申请人的任何信息。但与甲方同属于同一控股股东的关联公司,以及与甲方关联公司合作的贷款方,不属于此处受限制的第三方。

2.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公开的合作信息和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在本合作项目之外的任何用途,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3.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或提前解除后仍持续具有约束力。

第六条 协议期限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本协议终止不影响甲方向乙方结算服务费用及风险金(如有)。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对合作效果不满意,可与对方就本协议方案进行商讨,如双方未达成一致,经甲方通知停止合作后,该合同会自动终止。但在该等终止之前各方在本协议项下应履行之义务(包括付款义务和结清服务费的义务等)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终止后并不影响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终止前已享有的任何权利。

3.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30天,如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合作,本协- 3

议自有效期届满日的次日起自动延续1年。

4.甲乙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接收前述终止协议通知的送达地址: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任何一方按以上对方送达地址以特快专递或者挂号信方式邮寄,对方签收或寄出后三日(以先发生之日为准),即视为送达。若一方送达地址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上述地址(或原地址)仍视为真实有效地址。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履行应尽之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之约定的,则应被视为违反了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守约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于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违约方逾期不纠正或无法纠正的,守约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遭致的全部损失。

2.若任何一方因另一方故意或重大过失(以下简称“过错方”)而遭受到借款申请人或任何第三方的索赔,由过错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向该一方补偿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3.如甲方迟延付款,则每逾期一天,应按应付服务费的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迟交付给乙方造成其它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反商业贿赂条款

1.甲乙双方都理解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理解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协议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协议中明示。

3.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上述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乙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协议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协议经办人的亲友。

第九条 其他

- 4

1.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可转让于第三方。 2.其他未尽事宜,依据我国法律法规、有关规章及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中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

3.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若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5.- 5

[签字页]

甲方 : (公章)

乙方

姓名

:

(公章) ;

: 姓名 :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 6 -

车贷合作协议

小贷、银行合作协议

小贷公司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小贷银行)

现金贷的逻辑

“现金贷”易容卷土重来

现金贷催收业务流程

银行“助保贷”业务合作协议

“助保贷”业务合作协议(参考格式)

合作协议

现金贷CPS合作协议
《现金贷CPS合作协议.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