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消费融资贷款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2018年 月 日
为加强甲乙双方的业务合作,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汽车消费金融贷款业务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一、甲方负责提供相关汽车融资贷款以及租赁产品,保证该产品符合国家汽车对应金融产品的相关标准。
二、甲方负责制定提供对应汽车金融产品政策及内容,在协议期内如遇政策和内容调整,甲方及时通知乙方进行调整。
三、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车贷客户(包括乙方或乙方业务人员),对消费信贷购车的客户进行资料与信息收集、资格筛选、身份核实、签署见证等,并及时、准确的将信贷客户的申请和相关真实信息提供给甲方。
四、甲方在放款资料齐全且真实有效情况下将融资金额交付乙方或乙方指定收款帐户。如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文件导致融资拒绝,或乙方在甲方未放款情况下擅自为新车车贷客户上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二手车业务为先抵押后放款。如车贷客户提供虚假文件导致融资拒绝,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车贷客户承担。
五、新车业务:甲方按乙方要求放款后,乙方须在10天内为车贷客户办理上牌及抵押手续,并按贷后材料回收要求交付甲方。乙方不得擅自将车辆登记证书交由车贷客户。如乙方提供虚假车辆证件或虚假抵押、或擅自交由客户保管,导致无法正常抵押及回收贷后材料,所有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付甲方实际损失。
六、乙方须核准所贷款车辆在办好相关手续后为客户本人或客户授权代理人提车。甲方放款后,乙方客户放弃提车,属违约情况,乙方5个工作日内须将所放款项全额退回甲方。
七、乙方须保证所办车贷客户为真实购车、真实签字、真实材料的原则办理业务。不办理类似代购及有购车返现金、各种非法平台代还月供的客户。
八、甲方将根据需要免费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汽车消费贷款各类产品知识的业务培训,并指定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指导,及时解答汽车各类消费贷款业务的相关问题。
九、乙方有义务确保甲方提供的产品政策、培训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像)的保密性。
十、乙方不得虚构、引导、协助或与信贷客户串通为获取甲方的车辆款项而向甲方提供虚假的资料和信息。
十一、乙方参与提报资料造假、提供虚假合同、购车发票造假、租赁车辆未抵押或上错户、车型信息与提报不符、融资车辆GPS装错、一车多贷,乙方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在事实发生后10天内退回该车放款额及返佣。
十
二、按资金方请款要求提交请款,在放款到帐后及时转款给乙方或乙方指定收款帐户。
十三、双方约定
1.乙方必须把握客户的真实性、见人见车,承担放款后的资金风险。如出现骗贷丶无法上牌、无法抵押及无法收回贷后材料,乙方在放款后10天内无条件全额退回所放款项,如乙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退还放款额的按每日5% 的违约金赔偿给甲方。如乙方为企业机构的,合同签字人作为实际控制人和担保人承担本条款连带责任。
2.车辆办好抵押、收回贷后材料后,乙方才能将车交予客户。
第二条 指定收款账户
一、乙方业务结算账户详细信息: 账户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户账号:
其它指定收款帐户可以由乙方通过电话、QQ、微信、短信等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条 其他
一、协议有效期限壹年,如需续约,需提前一个月协商。
二、本合同签署地为贵港,如有争议或纠纷提交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地址: 时间: 年 月 日
代表: 地址:
时间: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