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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网上申请审批

发布时间:2020-03-03 12:45:2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三、广州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网上申请程序指引

1、建设单位(以下称申请人)首次使用广州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网上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的,应当先在申报系统注册用户名和设定密码,申请人可以利用该用户名和设定的密码(有条件的可以使用电子密钥,下同),随时登录申报系统查看咨询答复情况、申请的受理、审查与决定情况。

2、申请人不能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格式的,可以通过申报系统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形式。申请人咨询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形式时,应当按照申报系统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详细填报。申请人还可以通过该申报系统上传相关材料,补充说明有关实质内容。

3、环评文件形式咨询的答复意见是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申报系统将根据填报内容自动生成环境影响登记表。申请人在正式报批环境影响登记表时,应当对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内容予以确认或修改补充。

4、需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申请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等级、评价业务范围的单位(以下简称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5、环评单位在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后,应当及时登录申报系统,按照申报系统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填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有关数据、信息,上传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6、环评单位应当及时登录申报系统查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他电子材料的形式审查情况,并按照申报系统的提示要求补充有关材料和数据信息。通过了环评文件电子材料形式审查的,环评单位应当及时将申报系统生成的环评文件号和环评文件的纸质文档交与建设单位,以便申请人通过申报系统报批环评文件。

7、申请人向广州市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应当通过申报系统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填写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申请。

8、申请人报批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通过申报系统申请。申请人在环保部门的受理窗口报批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可以请求受理人员协助在申报系统填报申请。

9、申请人应当在成功提交报批环评文件申请的五个工作日内,登录申报系统查看申请的受理情况。因为提交申请时申请材料不齐全未能受理的,应当按照申报系统的提示重新提交申请。

10、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竣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运行)的,申请人应当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试生产(运行)申请备案。经审批该项目环评文件的环保部门同意后,方可投入试生产(运行)。

11、申请人应当在项目竣工后或投入试生产(运行)的三个月内,委托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者环评单位(统称验收监测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统称验收监测报告)。

12、验收监测单位在完成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后,应当及时登录申报系统,按照申报系统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填报验收监测报告的有关数据和信息,上传验收监测报告的电子材料。

13、验收监测单位应当及时登录申报系统,查看所提交的电子材料的形式审查情况,并按照申报系统的提示要求补充、完善有关材料。通过了电子材料形式审查的,验收监测单位应当及时将验收监测报告纸质文档及申报系统生成的验收监测报告号一并交给申请人,以便申请人通过申报系统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4、申请人向环保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应当通过申报系统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填报验收申请。

15、申请人应当在成功提交验收申请的五个工作日内,及时登录申报系统查看申请的受理情况。由于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而未能受理的,申请人应当按申报系统的提示,重新通过申报系统提交申请。

16、需要广州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建设项目环保行政许可初步审查意见的,参照本指引规定的要求执行。

(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网上申请审批总流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网上申请和审批处理的完整过程包括:环评文件形式咨询及处理、环评文件报批及审批、试运行申请及审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及审批等四个阶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网上申请审批总流程见下图:

(三)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形式网上咨询操作指南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形式咨询网上操作流程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形式网上咨询操作说明

1.申请人在申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之前,均可进入申报系统咨询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形式,以了解报批环评文件时应采用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格式、项目申请受理单位及申请意事项。

2.申请人首次进入申报系统时,必须先在登录页面进行注册,并妥善保管注册时设定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后申请人必需使用该用户名和密码才能登录申报系统进行申请的其他操作。

3.登录系统后,如果需要咨询环评文件形式的,请选择“环评形式咨询”功能项,并按您的当前情况进行相应的咨询操作。

4.需要进行新项目咨询时,请在“环评形式咨询”页面中点击“新项目咨询”按钮后,即可逐步进入咨询表填表页面。申请人应当按照申报系统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详细填报项目情况,并可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相关材料,详细说明有关实质内容。

5.在填表过程中,申请人可以“暂时保存”填写内容,并可对暂时保存、尚未提交的项目咨询表进行修改或删除。

6.为了便于环保部门能尽快、准确地答复咨询,申请人应当按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如实、准确地填写各项内容。

7.在环保行政部门尚未对您提交的咨询表进行处理之前,允许您对咨询表的内容进行修改。 8.在项目咨询处理期间,申请人可随时登录申报系统查看项目咨询的处理情况。

9.如果因申请人提供的项目信息不够详尽,环保部门要求补充提交材料时,申请人应按要求及时补充填表内容或补充上传材料,并再次提交咨询表。

10.环保部门答复环评文件形式的咨询后,申请人应当登录申报系统查看项目咨询答复意见。在按答复意见的要求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后,再次登录申报系统报批环评文件。

(四)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网上报批操作指南

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网上报批操作流程

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网上报批操作说明

1、申请人报批环评文件时,应当登录申报系统提交环评文件的电子材料和环评文件报批申请,未按要求在网上提交环评文件电子材料和环评文件报批申请的,环保部门将不受理申请人报批环评文件的申请。 2.环评文件编制完成后,申请人可以登录申报系统自行报批环评文件;申请人也可以委托编制该环评文件的环评单位在网上提交环评文件电子材料后,根据环评单位提供的项目号和环评文件号登录申报系统提交环评文件的报批申请;申请人还可以在登录申报系统后,委托编制该环评文件的环评单位在网上提交环评文件电子材料和提交报批环评文件的申请。

3.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报批环评文件时,在选择“环评文件报批”功能项后,申请人应根据项目当前申报状态选择执行环评文件报批的相关操作。

4.申请人自行在网上报批环评文件的,应当先执行提交环评文件电子材料的操作,提交环评文件电子材料的操作包括:按照申报系统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填写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填报环评文件的有关数据、上传环评文件和其他电子材料;在完成环评文件电子材料提交后再继续提交环评文件报批申请。 5.申请人选择由环评单位提交环评文件的电子材料后在网上提交报批环评文件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向环评单位了解其提交的环评文件电子材料的形式审查情况,并索取项目编号和环评文件号。在得到项目编号和环评文件号后,申请人应当及时登录申报系统确认环评单位提交的环评文件电子材料后(若有异议,须由环评单位进行修改),再提交环评文件报批申请。

6.申请人或者环评单位,在登录系统后同时提交项目环评文件电子材料和报批环评文件申请的,应当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环评文件电子材料的形式审查情况,当环保部门在电子材料形式审查时发出补充提交材料通知时,申请人或者环评单位应当按申报系统要求及时重复执行提交环评文件电子材料的操作,修改、补充有关数据信息,上传环评文件和其他电子材料,并再次提交环评文件报批申请。

7.在环保部门尚未对环评文件电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时,允许申请人或者环评单位对所提交的环评文件电子材料的内容进行修改。但形式审查结束后,需要修改所提交的电子材料的,必须征得环保部门同意后才能进行。

8.环评文件报批申请成功提交后,申请人应当及时登录申报系统查看申请受理情况,并可在环评文件审批期间,随时登录系统查看项目审批进度和审批信息。

9.在申请受理承诺期满后,建设单位可登录系统查看项目审批结果,并凭受理回执到环保局领取申请的批复文件。

环评单位网上提交环评文件电子材料操作流程

环评单位网上提交环评文件电子材料操作说明

1、环评单位在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后,应当及时登录申报系统提交环评文件的电子材料。在进入系统并选择“提交环评材料”功能项后,须根据项目当前申报状态选择执行提交环评文件电子材料的相关操作。

2、环评单位接收申请人委托仅提交环评文件电子材料时,应按照申报系统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执行提交环评文件电子材料的操作,包括:填写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填报环评文件的有关数据和信息、上传环评文件和其他电子材料。

3、环评文件的电子材料提交成功后,环评单位应当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材料形式审查情况。在环评文件电子材料形式审查尚未进行时,允许环评单位对所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修改。但电子材料形式审查结束后,如果需要修改所提交的电子材料,必须征得环保部门同意后才能进行。

4、如果环保部门在环评文件电子材料形式审查时发出补充提交材料通知,环评单位应当按要求及时在申报系统上重复执行提交环评文件电子材料的操作,补充填写申报内容或补充上传材料。

5、只有当环评文件的电子材料通过形式审查后,环评单位才能将项目编号和申报系统生成的环评文件号告知申请人,以便申请人进行申请的后续操作和查看项目审批情况。

6、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在网上同时提交环评文件电子材料和环评文件报批申请的,应当先执行提交环评文件电子材料的操作,包括:填写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填报环评文件的有关数据和信息、上传环评文件和其他电子材料,再执行提交环评文件报批申请的操作。环评文件电子材料和环评文件报批申请成功提交后,环评单位应当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环评文件电子材料的形式审查情况,申报系统提示要求补充、修改环评文件电子材料的,环评单位要及时重复执行提交环评文件电子材料和提交环评文件报批申请的操作,在此次操作过程中补充、完善或修改环评文件电子材料。

7、申请人或者环评单位提交环评文件电子材料和环评文件报批申请后,在环评文件电子材料通过形式审查前需要修改环评文件电子材料的,可以在登录系统后直接重复执行提交环评文件电子材料和环评文件报批申请的操作,在此次操作过程中补充、完善或修改环评文件电子材料。在环评文件电子材料通过形式审查后需要修改环评文件电子材料的,需要征得受理申请的环保部门同意,退回环评文件电子材料后方可修改。

8、在环评文件审批期间,环评单位可随时登录系统查看项目审批进度和审批结果。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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