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贫困幼儿资助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1〕410号)、《芜湖市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芜政〔2011〕38号)、《结合文件精神,我园特制定本方案,进行学前教育资助工作。
1、幼儿园要从保教费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做到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2、资助对象是在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幼儿保教费减免。
3、成立幼儿园资助领导小组。由
园长担任组长,各班班主任为组员。负责园内困难学生评定、审批、公示、发放等工作。
4、园内资助工作流程如下:
① 幼儿提出申请,填写资助申请表。 ② 由评审组评审。
③ 评审组通过的资助人名单进行公示。 ④ 公示无异议,有领导小组组长签字上报。 ⑤ 园内资助金由组长签字后,交
老师发款。
⑥ 特殊情况下,园内资助金可由领导小组组长实行先批再补办审批手续。
5、将资助资料整理归档。
6、认真总结经验,将资助工作落到实处。
幼儿园 2018.1
《幼儿园校内资助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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