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日期2018年8月
手卫生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配备有效、便捷的手卫生设备和设施,重点部门必须安装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为执行手卫生提供必需的保障。
2严格执行手卫生指正,掌握正确的洗手、卫生手消毒及外科手消毒方法,达到手卫生效果。
3进行侵入性操作时必须戴无菌手套,戴手套前后必须洗手。 4当手部有血迹或其他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用皂液和流动水洗手。
5手部皮肤无肉眼可见污染时,宜使用速干手消毒剂代替洗手。 6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必须先洗手,然后进行卫生手消毒。
7外科手消毒应遵循先洗手后消毒的原则,不同患者手术之间、手套破损或手被污染时、术中更换手术衣时应重新进行外科手消毒。 8洗手后的干手物品或者设施应当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可使用一次性纸巾、干净的小毛巾擦干双手,小毛巾应一用一消毒。
9盛放皂液的容器宜为一次性使用,重复使用的容器,必须每周清洁与消毒一次。皂液有浑浊与变色时及时更换,并清洁消毒容器。 10科室每季度(每月)对重点部门进行手卫生消毒效果的监测,当怀疑流行暴发与医务人员手有管事,及时进行监测。
《手卫生管理制度(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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