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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二手房公积金担保贷款须知

发布时间:2020-03-02 18:18:2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个人二手房公积金担保贷款须知

一、申请贷款条件:

1、购买长沙地区范围内的住房。

2、借款人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在申请借款前三个月无停缴记录。

3、交易的二手房必须是房龄不超过15年的成套住宅,且须有《房屋所有权证》,符合交易管理部门所规定的进入市场流通的条件。

4、申请办理贷款客户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房屋成交价与所购房屋评勘价值两者之低值的70%。

1、未使用贷款购买住房且房产已转让注销的(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已无房产),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房价款的70%;已使用贷款购买住房,贷款已结清且房产已转让注销的(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已无房产),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房价款的60%。

2、缴存职工家庭现有一套住房,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房价款的5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3、停止向现有两套(含)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或购买别墅、商住两用住房及投资、投机性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贷款年限:最长年限为20年,且抵押房产房龄和贷款年限合计不超过30年(男士65岁,女士60岁)。

四、还款要求:借款人在公积金中心指定的受托银行(浦发银行长沙芙蓉支行,中心营业大厅旁)开设还款帐户,按月均等额法还本付息。

五、贷款费用:

1、担保服务费:贷款额×5‰(含担保费、服务费、委托代办费、资料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缴费签约后自主退办的,收取100元贷款服务费,在已缴交担保服务费中扣除,余额返还至客户指定账户)。

2、抵押前阶段性担保费:贷款额×6‰(自筹资金除外)。

3、房屋评勘费:400元/户。

4、相关付款项:代收抵押备案登记费(住宅80元/户,该费用由房地局收取)。

六、贷款流程:咨询和领表→审批与面签→合同返还→过户立契与办理抵押

1、借款人通过电话、网络或现场咨询确认贷款资格,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贷款申请资料。

2、提交申请资料至中心营业大厅,湘诚担保公司安排房屋评勘,贷款获批后,通知借款人在约定时间内前往中心营业大厅办理缴费、签约手续。

3、借款人将首付款存入房地局二手房资金监管专户,担保公司工作人员协同买卖双方前往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立契,之后由担保公司代办抵押手续。

4、客户凭本人身份证到中心贷款营业大厅领取办好的合同和放款通知书。

七、客户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在签约时核对原件):

1、借款人(购房人)提供的资料:《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请表》A、B两册(按要求填写表格、盖章并粘贴资料),A表1-3页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一份, 房地局出具的家庭(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房产情况证明或承诺书原件。

注:粘贴资料包括:

①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复印件一份、婚姻状况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②还贷存折复印件二份。

2、售房人提交的资料:

①售房人和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二份及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二份;

②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产的书面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所售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二份;

④若房屋已出租,须提供租户同意出售该房产的书面文件;

⑤若售房人为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有关文件(若所转让房产为国有资产,还须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转让的证明文件)。

个人贷款进窗资料注意事项

1、请您在申请贷款前,仔细阅读《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相关资料》,明确相关事项。

2、贷款年限最长为20年,在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可延长5年(男65岁,女60岁),最高单笔贷款金额40万元。

3、夫妻双方公积金月缴交额合计不超过500元,贷款总额最高29万元;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

的45%。

4、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和未再婚证明,以上证件、证明由民政部开具,单位提供无效,未婚及未再婚证明在A表粘贴原件。

5、①递交资料为A B表、A表1-3页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一份,卖方资料两套和房屋 产权证复印件两份;

②申请表A请如实填写,第1页如已婚须全部填写,电话号码须留足5个,未婚者须留足4个,其他联系人需填写齐全;

③申请表A第2页,借款申请资料须本人填写,如需更改请签名或者按手印,申请资料清单须借款人夫妻双方、共同借款人签名;

④申请表A第3页,收入证明不能更改,收入大于或等于5000元的,提供最近3个月工资明细条,并盖单位财务公章,如果收入大于或等于1万元的,提供个人上年纳税凭证;配偶或共同购房人无业,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盖章;

⑤有共同购房人的须提供其相关资料附于A表,未成年人作为购房人的须提供公证书。

6、购房合同须有签署日期,选择公积金贷款方式,注明贷款金额,贷款申请须在购房合同签订后的两年之内。

7、还贷存折:由借款人在中心指定的浦发银行芙蓉支行(中心营业大厅旁)开户。

8、原有银行或公积金住房贷款的,须如实填写贷款情况,且正在偿还的请注明月还款金额。

9、新身份证需双面复印。

10、二手房资金监管专户:

户 名:长沙市兴财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长沙蔡锷路支行

帐 号:7402 5101 8260 0000 115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湖南省湘诚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人民中路35号(识字岭,人民中路与芙蓉中路十字路口东北角)

公积金服务热线:85166589 85166513

公积金短信受理号:15073112999(只接收客户咨询短信) 公积金业务投诉电话:8516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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