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卫生局 文件 广汉市教育局 广市卫防[2007]36号
关于开展广汉市学校食堂餐饮消费安全
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
为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卫生部关于开展全国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按照省、市有关文件和《德阳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广汉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制定了《广汉市学校食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方案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对我市学校食堂开展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实现“彻底解决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100%建立原料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等工作目标。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附:广汉市学校食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七年九月十三日
主题词:学校食堂
餐饮消费
安全
专项整治
通知
抄送:德阳市卫生局、德阳市教育局、广汉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食安委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畜牧食品局、
广汉市卫生局
2007 年9月14日印发
(共印120份)
- 2管理员职责,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学校制定有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2、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必须建立健全下列制度,要求书面成册、上墙并严格执行。
(1)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 (2)食品库房管理制度; (3)食品粗加工制度; (4)食品烹调卫生管理制度; (5)面点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6)食品试偿及留样制度; (7)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 (8)餐用具洗清消毒制度;
(9)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培训制度; (10)食品加工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11)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2)自备供水或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3、食堂硬件设施要求
( 1)食堂应距离暴露垃圾堆、坑及旱厕25米以上,水源距离30米以上,周围环境卫生状况良好整洁。
( 2)食堂的布局必须按照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顺序设计,体现由污染区逐渐向清洁区的加工顺序,避免造成生熟交叉污染。
(3)更衣间、粗加工间、烹调间、配餐间、餐用具洗消间等房间应相对独立,食品加工区按每个就餐学生0.25平方米计算总
- 4成品、熟、留样用途,配备温度计。配备留样用具。
(8)用水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自备水源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取水口必须密封,储水箱每半年清洗消毒一次,且加盖上锁,并配备相应的消毒设备。
(二)工作目标
1、按照本方案“整治内容”,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持证率100%。
2、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建立实施原料进货索证制度等十二项制度单位达100%;
3、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禽、畜等肉类食品实行定点采购单位100%。
4、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硬件设施建设达标率100%
5、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95%以上。
二、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部署阶段(9月20日前)
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制定《广汉市学校食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负责人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安排布置。
(二)集中行动阶段(9月20日—10月31日)
在9月6日—14日对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监督检查
- 6
(三)严格执法,加大力度
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要求,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市教育局后勤服务中心要予以积极配合和支持,对涉嫌触犯刑律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将重要工作动态和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报告市卫生局、市教育局。与新闻单位配合,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餐饮卫生监督的良好氛围;及时将整治信息和监督检查情况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社会进行公布。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