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税费改革讲话(6.28)

发布时间:2020-03-03 20:50:0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牛 启 忠 同 志

在全市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2年6月28日 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省和枣庄市政府关于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新精神,并对今年的农业税征收和夏粮征购作进一步安排。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正确分析形势,坚定继续做好税费改革工作的信心 实施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为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所做出的重要决策,是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搞好这项改革,对进一步理顺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分配关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对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认识到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税改办和各镇街周密安排,精心操作,为全面完成农村税费改革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 “双核”工作已顺利结束,各类表格已汇总完毕,“三证一卡”发放到户,税费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广大干部群众衷心拥护,上级领 1 导给予充分肯定;农业税及夏粮征购工作也正在顺利进行。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今年4月份,市里成立了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我任组长,宗启市长及市委、市人大、市政协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全市21个镇街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从市到镇到村,层层落实了领导责任制。同时,各级均成立了农村税费改革监督评议小组,确保这项工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坚持“阳光工程”,不搞暗箱操作。

二是认真研究并严格执行政策,与滕州实际相结合,努力实现三个确保。市委、市政府反复认真学习税费改革的政策规定和上级领导的讲话精神,明确认识到:税费改革的主要目标是“三个确保”、“三个满意”;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认真研究、把握和执行政策,将上级政策规定与滕州实际有机结合;既要确保农民负担在原来明显低于5%的基础上进一步合理减轻,又要确保乡村政权能够正常运转,还要确保义务教育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三个确保”是一个有机整体,必须全面落实,统筹兼顾;单纯强调任何一个方面,都是违背上级要求,违背群众根本利益的。为了充分体现“三个确保”的一致性、农民合理减负与乡村政权正常运转的一致性、上级政策规定与滕州实际情况的一致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与税改办的同志一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与乡村的同志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有些镇街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研究政策,大胆开拓创新,在政策 2 规定范围内,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由于我们严格掌握政策,密切联系本地实际,所以我们的税改方案完整地体现了“三个确保”,为实现“三个满意”奠定了良好基础。我认为这是我们这次税改工作最可宝贵的经验。

三是强化宣传,层层发动。把上级税费改革的政策规定原原本本交给群众,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让他们积极主动地参与和支持改革,是这次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4月23日全市农村税费改革动员大会后,《滕州日报》连续两期拿出一个整版,刊发农村税费改革有关政策。各镇街采取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纸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展开舆论宣传,引导全市上下,特别是农民群众,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双核”工作期间,我市根据具体情况制作的《关于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户税赋情况的说明》,即“明白纸”,将计税土地面积、常年产量、改革前后负担变化情况、新税赋征收办法等详细说明,给群众一个明白的交代,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四是严把“双核”关,打牢基础。我市对“双核”工作高度重视,专门下发了实行双核责任制、做好双核工作的文件。各镇(街)根据市里下发的实施方案和有关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搞好土地面积核实和常产确定的具体办法,坚持从实际出发,稳妥操作。特别对土地面积有争议、矛盾较突出的个别村,派出强有力的工作组,根据政策和大多数群众意愿,化解矛盾,完成了“双核”任务。在公益事业金的落实上,各镇街严格按照省税改办文件规定,确定收 3 取范围和标准;具体工作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张榜公布,在此基础上,农户全部签字认可。

虽然在前段时间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中,我们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这次农业税征收和夏粮征购过程中,仍然有个别农户不理解、不清楚,因而产生不满意情绪,这说明个别镇街的工作还有疏漏和差距。同时,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中,上级政策的一些变化,也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一定影响。如这次调整乡村公益事业金范围与征收主体并暂停收取等有关政策规定,就有可能给夏征甚至整个税费改革工作带来一定的被动。但无论有多大困难,我们都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讲政治、顾大局,与上级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在指导工作时,注意研究新情况,制定新措施,解决新问题,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好。

二、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的通知精神 6月26日,枣庄市政府转发了省政府《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通告》,同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枣庄市税改办公室下发了《关于严禁擅自征收乡村公益事业金的紧急通知》,鉴于省通告中对征收乡村公益事业金的范围和征收主体作了调整,根据枣庄市税改办通知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各镇街暂缓征收乡村公益事业金;下一步,在按新规定重新核实后,并经过枣庄市政府批准,再进行征收。

4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认识。第一,这次税费改革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必须无条件地严格执行上级的政策规定。从去年的税费改革先动员到暂停,到今年的政策口径前后发生变化,我们都坚定地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认真执行上级政策规定,与上级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在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中国,这是一级党政组织最起码的纪律和常识。不允许有丝毫的怀疑和抵触。第二,我市前段时间的税改工作,是严格按照上级政策开展的。各级党政高度重视,组织严密,操作规范,特别在界定征收乡村公益事业金的范围和对象上,认真执行了省市《税费改革实施方案》中的有关规定,并且按程序张榜公布,入户签字,并赢得了群众的理解和拥护。完全符合上级要求,符合三个确保的指导思想。这一点,我们必须充分肯定;即使现在必须作出一些调整,甚至加大工作量,也是按照政策规定进行的。第三,现在省政府对征收公益事业金的范围和征收主体作了政策调整,枣庄市政府下发了通知,我们必须服从上级要求,暂缓征收乡村公益事业金。这是纪律,必须无条件执行。第四,要妥善处理好暂缓征收后的有关问题。各镇街一定要严格执行省、市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正确处理好暂缓征收公益事业金带来的矛盾和问题,平稳有序地解决好这一棘手问题。凡未征收的,暂时停止征收;正在征收的,立即停止;已经征收的,要待上级政策进一步明确后,按规定处理;何时开始征收,必须经上级政府批准。现在,各镇街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必须把思想统 5 一到上级政策规定上来,有意见、有想法,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决不允许违背原则,说三道四,涣散人心,影响稳定;同时,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决不允许各行其是。这是考验各镇街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纪律观念和驾驭能力的时候。至于政策调整可能带来的乡村财力减少,可以通过发展经济和转移支付来适当解决。对可能带来的其他问题,要早预见、早研究、早制定对策,防患于未然。总的要求是,既要认真执行政策,又不引起社会波动;请同志们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三、深化税费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农业税收任务

从前段时期的工作看,可以说,各镇街都付出了艰苦的努力,投入了足够的精力,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整个税费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农业税的夏征工作进展也比较顺利。但是,进入农业税征收期以来,有的镇街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部分镇、村由于宣传工作不深入,有的农民对新的农税政策了解不够,造成部分农民自觉纳税的积极性不高;有个别镇街不按市里统一部署,擅自提前收取“一事一议”资金;个别村至今仍未将“三证一卡”发放到农户手中;有的镇街在夏粮征购工作中压级压价;个别镇街实际征收的农业税和张榜公布的数额不同,有的村甚至将税款平均分摊到每一个农户,且超过了农户签字认可的负担数额;部分镇、村没有按规定落实国家关于残疾人、70岁以上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减免政策;有的虽然落实了减免政策,但又将 6 减免部分均摊到其他农户。个别镇、村在征购工作中,方法简单粗暴;个别镇、村在群众自愿交代金的情况下,强迫群众交粮并擅自增加交粮数量。以上问题是个别的,甚至这方面的反映比往年要少;但如果我们不引起高度重视,正确对待,及时、妥善处理这些问题,在今年税费改革的特定形势下,有可能引发恶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各镇街的主要领导同志一定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严格执行上级政策不走样;要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切实做到“三确保、三兼顾、三满意”,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农业税征收任务。

一是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农户依法积极纳税的自觉性。坚持走群众路线是做好农税工作的基础。各镇街要及时把农业税收政策宣传和教育的重点下移到每一个农户,做到广泛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经常性宣传和集中性宣传相结合,采用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办宣传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农业税收政策,既要宣传农村税费改革,要合理减轻农民负担,又要教育农民自觉承担依法纳税义务;既要宣传税收政策,又要使农民知道应有的权利,做到政策、政务公开,权利、义务清楚,让农业税收政策进村入户,深入人心,消除农民的顾虑,真正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农业税收工作,积极主动缴纳农业税收。

二是要严格执行政策,坚持依法征管。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的许多问题和矛盾将会更多地体现在农业税征收管理 7 上,如果不能严格执行政策,将会引起一些涉税纠纷,不仅造成农税征管工作被动,也会影响农村稳定。各镇街在农业税征收工作中,要做到七个不准:不准随意改变税率和附加比例,扩大征收范围;不准搞税收平均摊派;不准上门强取粮物抵顶税款;不准代征除农业税及附加以外的任何款项;不准变通减免政策,该减免的不减免,确保国家对困难户照顾政策的落实;不准将减免金额分摊到其他农户;不准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只准交粮或只准交款;不准在农业税附加外层层加码。至于个别无正当理由拒不交税的纳税人,要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要严格执行农业税收政策,做到既维护政策、法规的严肃性,又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税收工作依法、健康、平稳开展。

三是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化解农业税收征收中的矛盾。在农业征收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出现一些问题和矛盾,如因经济往来、土地承租、往年陈欠、家族派性等原因,个别农户拒不交纳农业税收,对这类问题,要慎重对待,切不可草率从事。一是要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所在,拿出相应的措施。二是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向农户讲解税法的严肃性,宣传三个确保的意义,帮助他们澄清模糊认识,主动纳税。三是在思想工作不奏效的情况下,依靠法律解决问题,绝不允许采取上门强行扒粮等错误手段,更不允许打人骂人,避免激化矛盾,影响农村稳定。对于个别多年不交纳三提五统的村庄,可先进行综合治理,再 8 依法纳税;必要时市综治委可予以协助。

四是要规范农业税征收方式,确保应收尽收。各镇街要强化征管措施,进一步提高征收效率和征管工作质量,建立起科学合理、严密完整、便于操作的新的农业税收征管制度,确保应收尽收。新的农业税收制度规定,农业税按照农作物的常年产量、规定的计税价格和税率计征,采取征收实物或代金的办法,分夏、秋两季征收。各镇街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征管程序来组织夏征工作。一是严格实行纳税登记制度。对已经核实并经纳税人签字认可的计税土地面积、常年产量等农业税基本要素进行登记,发放纳税核定证书作为依据。至今没有发放到户的,要立即组织人员发放到农户手中,确保到户率100%。二是合理确定纳税期限。各镇街要根据本镇(街)的夏秋粮比例,主要粮食作物的收获时间和收购销售情况等因素,分别确定夏、秋两季税款的征收比例和交纳时间。要积极做好农民的思想工作,大多数镇(街)要一季完成任务。三是实行纳税通知制度。要向纳税人送达纳税通知书,避免引起纳税纠纷。对农业特产税要继续实行据实征收的原则,要搞好调查,摸清税源,加大力度,不留死角,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品目和税率足额收缴,真正把结构调整的成果反映到财政收入上来。对耕地占用税、契税收入要不断探索新的征管方法,充分利用现代化的征管手段,加强对应税交易全过程的监管。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农税局,建立健全征管制度,堵塞征管漏洞,确保应收尽收。

9 五是要加强领导和协作,形成农业税收征管合力。我市设立了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局,依法加强农税征管。各镇街主要领导同志要把农业税收征管工作作为当前农村经济工作的重点来抓,及时协调解决征管工作中的矛盾和困难,为农业税征管创造一个好的工作环境。农业、粮食、农发行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支持农业税征管工作,确保农业税收及时足额入库。纪检监察、农业、财政、减负、物价等部门要对夏粮征购全过程进行巡回检查和重点检查,着重检查新的农业税政策是否执行到位;有无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乱摊派及要求农民出钱、出工、出物的达标升级活动;有无在粮食收购过程中压级、压价、压称等坑农害农的现象,确保夏粮征购工作顺利进行。

煤炭税费改革

税费改革乡镇运转

新农村政策与税费改革

税费改革体系研究论文

工作总结.6.28

自甘肃实行税费改革以来

中国历史上的三次税费改革

税费改革与农村财务管理创新

税费改革与农村财务管理创新

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

税费改革讲话(6.28)
《税费改革讲话(6.28).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税改革讲话 讲话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