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酒店车辆管理,控制并合理使用车辆,提高使用效率,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使用范围
1、酒店内部车辆使用分为两类,采购用车和办公用车。
2、办公用车主要用于各部门人员日常办理业务使用(主要以综合部办理各种证照年审、员工社保、处理紧急事务,财务部报税、存取款,市场部拜访开拓客户等为主)。
3、采购用车主要保证酒店日常采购所使用,私事不得使用。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车辆由酒店的专职司机或指定人员驾驶,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出车前应进行车况检查。
2、上班时间司机未被派车,应随时等候出车,并保持通信联系的畅通,不得拖延或拒不出车。
3、部门用车,由部门填写“用车申请单”(附表一)交综合部,经综合部办公室主任或经理审批后通知司机出车。特殊紧急情况可先口头通知综合部派车,事后补单。如遇酒店车辆外出或不能安排的,可通过两种方式解决,一是使用员工私家车(由驾车人填写用车记录单,附表二),相关人员应给予配合,并由酒店给予相应补贴;二是经可以搭乘的士,报账发票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4、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出车,发生事故所造成一切损失及费用由司机和用车人负责,违反交通管理法规所造成经济损失由当事司机负责。
5、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综合部原则上按照“用车申请单”送达先后时间、出车前后时间、工作事务的轻重缓急进行车辆调派,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
6、司机执行出车任务时,需按“用车申请单”要求的线路及时间行驶,因工作原因临时变更出车线路及返回时间(延长返回时间应电话告知综合部办公室主任或经理)的,司机可先执行,事后由用车部门到综合部办理内容变更(备案)。
7、周日、法定节假日、下班时间车辆原则上不得使用。如确有需要的,须提前向综合部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提出申请,并填用车申请单交于综合部。如未经综合部批准私自用车,追究用车人及司机的责任。特殊情况除外(特殊情况包括:送酒店贵宾客人、总办用车、突发事件等),但须在事后补单。
8、每月5日前,由司机填写上月车辆使用汇总表(附表三)交综合部办公室主任审核;使用私家车的也同样由车主填写上月自己车辆使用汇总表交综合部。
9、严禁酒后驾车,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遵守各项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违法违规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驾车人承担。
10、司机应将车辆停放在酒店指定的车场位(宾馆车场内),停放在酒店指定位置以外造成车损、车辆被盗等事故,参照集团用车管理规定处理。
11、未经总经理批准车辆不得外借他人或单位使用。
三、车辆维保管理
1、车辆的有关证件办理及保险统一由专职司机负责,车辆如需修理由司机填写车辆维保申请单(附表四),经办公室主任或经理审核后到校修理厂维修,修理清单由部门审核后,按财务程序报账。车辆每次维护后须填写车辆维保记录表(附表五)
2、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程序汇报至综合部专管人员,经确认需维修 - 1 -
的,由司机填写车辆维保申请单向综合部办公室主任提出申请,经专业的汽车维修公司鉴定后对报修项目报价。由财务经理审核,再经总经理批准,交由综合部办公室主任存档后,方可维修。
3、车辆维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增加维修项目,确需增加维修项目时,须报请总经理批准方可。报修车辆修复后,司机接车时应对所修项目认真检查无误,在维修项目单上签字确认并将维修清单带回,交回酒店复核。如发现问题及时向综合部办公室主任汇报并向承修单位提出,确保维修质量。
4、未经批准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的,其所发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如遇紧急情况确须维修的车辆,需立即向综合部办公室主任汇报,经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5、车辆保养须在指定的汽车特约维修店,并填写车辆维保申请单按照车辆维修程序办理。
四、车辆加油及油卡充值管理
1、酒店车辆均有独立加油卡,各车之间相互不得串用,加油原则上须在指定加油站,如出差广州市之外不受此限。
2、车辆每次加油后,驾驶员须填写加油记录表(附表六)并在月底将表格交于综合部办公室主任汇总。
3、加油卡充值须由专职司机办理。
五、专职司机补贴
1、完成中心的出车任务视为其岗位职责范围内任务,每月基数为3000公里。完成中心以外的工作任务或创收任务,按0.3元/公里计提补贴(原则上只限早上9:00-下午5:00以外的时间,月补贴上限不能超过300元)。
2、法定节假日出车(以用车申请单为准),与员工加班享受同等待遇。
六、非公用车补贴
1、各部门用车原则上安排酒店车辆,如因无法安排酒店车辆而调用员工私家车辆的,将给予相关补贴(按每公里2元/公里补贴,不含路桥、停车费),每次最低按30元计提,每月结算一次。
2、补贴结算时以综合部办公室主任或经理签名审核的用车记录单为准。
七、本制度自2012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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