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
1、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填写《XX县(市、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1)》(附件1)、《XX县(市、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2)》(附件2)。
2.请各单位务于2013年8月19日前将自查报告及附件正式纸质件和电子版报送托幼办。
电子邮箱:dyqxqjy@163.com
附件1:《XX县(市、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
(1)》
2.《XX县(市、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2)》
《填表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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