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职责
一、在驻地监理工程师与综合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二、严格遵守《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积极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
三、负责实施档案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借阅等各项工作;
四、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和有关的保密、保卫制度,确保档案盒档案机密的安全。严防档案失密、泄密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不得擅自复制、提供、抄录各类档案材料,不得擅自涂改、伪造、出卖或赠送所保管的档案资料,不得泄露档案的机密内容。
五、档案工作人员对所保管的档案,应负责保护其安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光等日常管理工作及温、湿度的控制。对档案室设备,应经常仔细检查,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六、建立系统的档案借阅制度,切实有效的办理档案的出借、阅览和组织利用。如需借出,需经综合室主任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后借阅。
七、参加本合同段的交、竣工验收,保证档案资料完整齐全归档。
八、监理文档案卷应按照《竣工资料编制办法》的有关要求做好移交工作。
九、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及综合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驻地办档案室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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