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的要求,村务必须定期进行公开,接受村民的监督。为此,特制定此制度。
一、公开内容: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分为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三大类型。
政务公开内容:
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落实情况;
2、种粮直接补贴、粮种补贴情况;
3、党员会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及落实执行情况;
4、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5、民主选举支村监“三委”成员程序、分工和民主评议情况;
6、依法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完成各项任务,如违法婚姻处理,计划生育指标分配及其节育措施的落实情况,土地管理、社会治安等情况;
7、致富信息。
事务公开内容:
1、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的制订、运行、修改;
2、关于集体经济发展以及兴办公益事业的决策情况;
3、村办企业和各类管理服务机构用人制度、选拔办法;
4、有关“一事一议”的预算及筹资劳情况;
5、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6、优抚、社会救济、救灾赈灾、社会捐赠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7、集体生产资料和集体企业的发包、入股、出让,各类承包经营方案竞争办法及合同的调整、修订情况;
8、土地转让、集体资产变动和债权、债务情况;
9、征用土地补偿及分配、宅基地审批情况;
10、机动地、荒山荒地发包、租赁和使用情况;
11、用水用电和享受各种集体统一服务项目情况;
12、农村低保人员的救助标准及发放情况;
13、村干部任期届满或村组撤并离任审计情况;
14、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热点、难点问题的进展情况及处理结果。
财务公开内容:
1、村年度财务计划及执行情况;
2、资金平衡表;
3、各项收入和支出明细;
4、往来明细;
5、预算外资金明细;
6、财产、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及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情况;
7、“一事一议”转项经费收支明细;
8、村干部工资和奖金补贴;
9、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各个协会收支明细;
10、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
二、公开程序:
第一步: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项目和内容;
第二步:村委监督委员会对项目和内容进行审查、补充完善; 第三步:提交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
第四步:村民委员会通过固定村务公开栏、会议、广播、民主听证会等有效形式进行公开;
第五步:听取和处理村民的意见。村民对公布的内容有质疑或不真实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内容遗漏或者不真实的应重新或补充公开。 财务公开之前对财务事项需按以下程序办理:
第一步: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
第二步: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
第三步:审核同意后,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 第四步:报经村党支部或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
第五步:由会计人员审核记帐。
三、公开形式:
以固定公开栏、会议、广播、民主听证会等为主要公开形式,让90%以上的村民了解村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和真实情况。
四、公开时间:
原则上按季度进行公开,每季度首月上旬为村务公开旬。经常性工作按季度进行公开,阶段性工作到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五、公开监督:
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本村村务公开的内容和项目进行监督。
六、建立固定公开栏、宣传栏、意见栏,设立举报电话。
七、村务公开后,要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认真解释、答复。确有错误的应及时纠正,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一事一议”决策执行情况应特别注重事前、事中、事后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使群众满意率在95%以上。
村党务公开制度
为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分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
(一)固定公开的内容。
1、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
2、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
3、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及上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二)定期公开的内容。
1、组织活动检查、考核情况;
2、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3、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4、党费收缴情况;
5、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开展情况。
(三)随时公开的内容。
1、重大事项情况:主要公开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党内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2、村党支部改选情况;村党支部组成人员情况;
3、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荣誉名称、初定名单和最后确定名单;
4、党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排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5、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对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6、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
村支部以党务公开栏公开为主,定期更新公开的内容,以方便党员和群众查询,公开的内容逐条、逐项予以公布,并由专人负责。
三、党务公开的责任
支书是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支委是党务公开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党务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