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妇保工作考核标准
为了更好地完成县保健站交给我们的工作任务,提高我乡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达到降低妇女病发病率及孕产妇死亡率的目的。为了达到县、乡、村三级保健工作的统一目标,为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妇幼保健基层网底建设,特制定以下村级妇保工作考核标准:
1、各村要有专职的妇保医生。
2、积极参加防保所的各项有关业务知识的培训,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必须事先请假要求有请假条。到会者要求有签到记录。要求有培训记录,对资料不全者采取一定的奖惩措施并于年底参与先进评选项目。
3、每季度一期宣传妇幼卫生工作专栏,积极开展《母婴保健法》宣传工作。要求有底稿记录。
4、各村妇保医生要求掌握本村妇女儿童的基本情况,(包括孕产妇总数、高危孕妇数、计划生育数等)。建立健全妇幼保健相关台帐。
5、每月1号例会要求上报的资料顶目齐全、数据真实,确保无漏报、错报、迟报、无逻辑性差错,不
得假报。定期向卫生院汇报工作情况。
6、宣传、动员、引导孕产妇和新生儿参加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
7、护送产妇到乡医院分娩,做好产后访视并督促产妇到乡医院做产后健康检查。每个产妇的产后访视
工作不得少于3次。
8、宣传、动员、引导高危产妇到县级医院住院分娩。
9、积极开展每年2月10号前进行的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查漏补报,并有查漏补报的资料及时上报。
10、村级妇保医生发现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后在12小时内上报卫生院,确保无漏报现象出现。
11、做好妇幼保健的健康教育工作。
12、及时完成乡卫生院交办的各项任务。
年度考核以以上为准,与经济效益挂沟。实行优奖劣罚,奖罚措施与计划免疫工作一起落实。
陈圩卫生院
10年元月
《村级妇保工作考核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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