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4年度
《企业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
各部门、子公司及相关控股投资企业:
根据•国资委关于做好2014年度†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的通知‣(国资发监督„2014‟16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公司2014年度•企业年度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结合国资委关于试行全级次填报的要求,自2014年起,请纳入集团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成员企业全级次填报。
按照国资委派驻公司监事会要求,需将公司总部、全资子公司及相关控股投资企业共32家单位(附件1)的•报告‣报送国资委备案。
二、工作组织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填报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指定相关领导负责,专人具体落实。
(一) 请各填报单位按照国资委2014年度•报告‣格式文本及编制说明填报。
(二) 公司总部的•报告‣按照职责分工,由各部门分别填写,公司审计部负责汇总。具体分工已在格式文本的编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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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报送国资委备案的•报告‣,根据公司审计部审核后需要修改调整的内容,由填报单位及时修正。子公司分板块审核后需要修改调整的内容,由填报单位及时修正。
(五) 2015年2月2日前,需上报国资委的单位请将•报告‣用A4纸打印两套、签字盖章后送至公司审计部。
(六)2015年2月10日前,所有填报单位,将最终定稿•报告‣上传至“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财务数据综合平台-监督体系-企业年度工作报告”中。
四、注意事项
(一) 所有填报单位的•报告‣均按照国资委的格式文本要求填制,•报告‣需制作目录,电子版需制作带有超级链接功能的目录和规范的文档结构图。正文一级标题采用三号黑体,二级标题采用三号楷体,正文采用三号仿宋体。附件可根据内容适当调整字号,并保持相对统一。32家单位报送国资委的纸质•报告‣中“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页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手签确认,电子版需有电子签名或粘贴有法定代表人手签的扫描件。
(二) 2014年度•企业年度工作报告‣格式文本及编制说明电子版(附件4)可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财务数据综合平台-下载服务”中下载。
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公司审计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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