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明
南宁市车管所:
张某 身份证号码 450XXXXXXXXXXXXXXX是我 某某单位(居委会、派出所、单位)的 职工 (居民、职工),其于 X 年 X 月 X 日购买的品牌为某某某 车架号为XXXXXX电动机号为
XXXXXX 颜色为 XX 的电动自行车,因 XXXXXX的原因,购买的 电动自行车发票 (发票或出厂合格证)缺失,现我 某某单位(居委会、派出所、单位)对该车的来历及财产所属予以证明。
某某单位(居委会、派出所、单位)
(盖上公章)
X 年 X 月 X 日
提示: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必须提交加盖公章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南宁电动自行车财产所属来历证明样板(仅供参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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