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在“西华师范大学—教学单位—文学院—人才培养—本科教育—教学事务--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有关材料。 2008级各班:
现将2008级毕业论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班主任老师务必督促各位同学,并请各位同学必须抓紧时间,认真按照通知执行。
一、毕业论文题目要求
1、必须按照选文学院网上公布论文参考选题目录选择论题。
2、各班论文分配比例要求:选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文艺学占本班总数的45%、选语言学占本班总数的20%、选写作类占本班总数的15%、选教学类占本班总数的20%.
二、论文指导教师由系上统一指派,同学不得自行联系指导教师。
三、毕业论文时间要求:
1、2011年12月9日前报毕业论文题目和方向。
2、2011年12月14日学院安排论文指导教师(见附件1)
3、2011年12月30前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单请各班到新区教材科领取)
4、2011年3月20日前完成论文初稿,按时交指导教师。
5、2011年4月10日前完成论文定稿并由指导教师完成定稿评语
6、2011年5月中旬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毕业论文格式应规范,必须由封面、目录、正文(包括中外文题名、中外文摘要、中外文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致谢)三部分构成;每篇论文正文字数应在5000字以上,中、外文摘要一般为200-300字;参考文献和注释必须符合学术论文的格式要求;论文主体撰写过程要求有5篇以上的参考文献,其中含外文文献,并开列出所引用的中外文文献资料目录。
四、毕业论文初稿务必写明班级、姓名和联系电话,手写一律不收。
五、待答辩后,请指导教师将毕业论文上的所有完成后交文学院324办公室。
六、纪律要求:
学生如有下列违纪情况之一者,经答辩委员会与指导教师认定,毕业论文成绩一律以不及格计,并报教务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弄虚作假,下载或抄袭他人毕业论文(引用他人研究成果占论文三分之一者),根据《西华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按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予以认定。
2、论文数据和资料造假,根据《西华师范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按弄虚作假予以认定。
3、请人或雇人代写论文,根据《西华师范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按请人代考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