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同意签订本合同。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地址:
联系电话: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地址:
联系电话: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位于第户,房屋结构为,房产证登记面积平方米,房屋权属证书号为,土地使用证号为
第二条价格
经约定,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万元整,大写:
第三条付款及交房约定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万元
整,大写:写:万元在房屋证件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当场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房屋证件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系违约行为,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定金按法律规定执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付款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并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房地产权属证书交付之日起
日内取得房屋,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甲方须处理完善。由此引发的纠纷由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交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登记机关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