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李初中2009年中层干部竞争聘任方案
为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最大限度地激发学校内部活力,调动广大教职工教育教学的积极性,真正把工作态度好、工作能力强、教学成绩突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的人员选拔到干部岗位上来,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富有生机和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高青县教育局高教发【2009】15号《关于2009年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现就学校新一届中层干部竞争聘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学校中层干部聘任条件
(一)、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与人格魅力,在教职工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二)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好的成绩,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原则性强并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
(三)工作满3年以上教职工,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
二、中层干部的职责要求
1、职数确定
根据高青县教育局高教发【2009】15号《关于2009年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学校内设中层机构原则上按照鲁政办发【1999】46号《山东省全日制中小学、职业中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
第八条“普通中学工作机构一般设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各工作机构可配备主任1人,24各班以上学校可增配副主任1名;”,第十条“其中12个教学班以下的小学只设管理岗位,不设工作机构,不设副校长,可配备教导主任和总务主任各1人。”之精神以及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高组发【2008】37号)和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干部队伍管理工作的意见》(高教发
【2006】13号),即:各小学设教务、总务管理人员各一人;初中设办公室、教务、政教、总务主任各一名,增设教务、政教、总务副主任各一名。
2、目标职责
中层正职人员教学工作工作量必须不少于普通教师的二分之一,副职不少于教师的四分之三。办公室、教务、政教中层正职必须任主课或兼任班主任,副职必须担任班主任。以上内容应聘人员答辩书中必须做出明确
承诺,否则视为无效答辩。
通过答辩的中层干部,由学校与其签订聘约,同时对中层干部实行过程与终结性评价,将中层干部的考评纳入教职工综合考评中。
三、聘任程序
(1)报名:
参加中层干部竞聘人员自行提出申请,并与7月28日(周二)上午8:30-下午5:00前到木李镇教育办公室报名,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聘任
根据教育办公室的安排,与7月30日上午8:00举行中层干部竞聘答辩会。答辩会由校长主持。会前30分钟先有全体教师选举成立由非竞聘人员教师代表组成的五人评委会。(评委会人员同时负责计分)
答辩会必须至少由本校90%以上的教职工人员参加,依据竞聘人员的答辩材料和平时的工作表现,教职工投票占40%,评委会投票占30%,校长信任票占30%,对竞聘人员考核成绩当场公布。总信任票度达60%以上方可通过,每个岗位投票人只能投一人或弃权。
竞聘过程由教育办公室安排监督员全程监督,以保证此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顺利进行,竞聘结束后,由学校将竞争答辩结果报教育办公室,由教育办公室行文任命。
四、计分办法
竞聘人员总分=校长信任票30%+评委会投票30%+教职工投票40%(除取校长1人、评委会5人及参加竞聘人员)
评委会投票得分=(票数×100)/评委人数×30%
教职工投票得分=(得票数×100)/教职工参会总人数×40%
五、其他
1、如果发现在竞聘过程中舞弊行为,学校有权终止竞聘或取消结果。
2、如果学校竞聘候选人员报名不足,由教育办公室考核委派任命。
3、即日起教育局任命外的学校班子原任职务自动解除。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