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科职责
1.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负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具体实施与反馈工作。
2.负责实施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指标,制定医疗部分的具体落实措施,履行监控职能。
3.负责制定医务科/处及医疗发展的工作计划,并督查工作完成情况及做出阶段和年终工作总结。
4.拟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与患者安全目标等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分管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5.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督促各种制度和规章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6.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7.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
9.检查督促各科进修和教学科研计划的贯彻执行。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改进门诊、急诊工作。
10.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11.抓好病案质量控制及统计、图书资料管理工作。
12.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13.经常检查各科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14.负责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
15.负责病案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
16.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员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病案的手续。
17.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案。
18.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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