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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管理办法
一、为保障员工权利,维护公司利益,使员工离职处理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办法。
二、员工提出辞职的办理程序
员工辞职均需按照公司要求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辞职申请书”,店长核准后通知主管给离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否则须赔偿餐厅对其培训费用、健康证费用、工作费、工伤保险等费用。
1、星级服务员以下员工离职,由店长核准。
2、领班以上员工离职,需经主管会签。主管应于会签时安排与辞职员工面谈,征询其对公司的意见并填写“书面意见”,反馈给总经理。
三、干部(含组长)提出辞职的办理程序
干部(含组长)离职需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辞职申请书”,否则须赔偿餐厅对其培训费用。外出培训过的干部,按照外出培训合同执行。店长将干部离职书面申请交给主管,主管呈报总经理。离职办理程序如下。
1、离职干部(含组长)需将本人签名的离职报告当面交给店长。店长在24小时内报备主管,主管安排时间与辞职干部面谈(可以电话沟通),了解辞职原因、具体情形、征询其对公司的意见并填写“书面意见”。
2、离职干部将公司配发的办公用品、生活用品、技术资料及借阅的相关资料归还餐厅,接收人(餐厅店长)做好记录并在离职审批表上签字确认。
3、离职干部工资每月15日与其他员工一并发放,储干期间每月扣除300元培训保证金,转正后补发。储干期间离职,培训保证金扣除。
4、离职干部在公司同意其离职的15天内,自己到劳动局办理养老保险迁出手续,餐厅店长协助提供相关迁出证明。办理完毕后由店长在离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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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养老保险”栏上签字。
5、干部及员工未经公司允许,擅自离职,扣除15日劳动薪资,在职期间所缴纳工作服费用、保险费、健康证费用,未在约定工作期限离职不予报销。
四、公司辞退员工
1、辞退领班以下员工由餐厅经理提出,呈报公司主管审批。
2、辞退干部由餐厅经理提出并写出辞退原因,呈报相关主管审批后,按照“三”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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