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 目的 为规范公司离职管理,防止老员工或优秀员工的流失,减少公司以及员
工因离职产生的各项损失,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文件集》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所有辞职、开除、试用期不合格、协商解除劳动合
同,自动离职、合同到期等离职类别适应本办法。
第三章 离职类别定义
(一) 辞职:员工个人提出离职,填写辞职申请书和离职交接单并通过本
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的批准。
(二) 开除:员工在职期间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章、违反《安捷快递处
罚条例》罚分超过20(含)、做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或触犯法律,
公司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公司管理规章解除劳动关系。
(三) 试用期不合格:员工在试用期内,工作绩效的实际表现、学识、
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
(四)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试用期后,公司因岗位调整或技术革
新,或因员工个人工作绩效达不到公司要求,公司与员工协商解除劳
动合同。
(五) 自动离职:员工未以书面形式或本部门经理不知情,连续离开工
作岗位3个工作日,请假到期3个工作日未回工作岗位,逾期未办理
离职手续。
(六) 合同到期: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当合同到期后双方任意一
方不续订合同。
第四章 离职程序
(一)辞职流程:
1、员工需提前30天向部门经理提交辞职申请书。
2、申请离职日期到期,员工填写离职交接单并向本部门负责人移交公司物品
和交接相关工作事宜,拒绝交接或者交接不全者,各部门可根据第六章
(二)3办法处理。
3、部门经理在离职申请单上填写审批意见,注明离职时间,并在员工离职一
周内将离职交接单上交人事部。
4、人事部做好员工档案的修改,在月初计入财务报表通知财务,并将离职交
接单归档备案。
5、离职人员所有手续以及签名需本人亲自办理,因重大事件不能办理离职手
续者,可由他人代理,但需出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需注明不能办理离职
手续理由以及本人签名或盖章。
(二)开除流程:
1、部门经理填写离职交接单,并通知当事人离司手续办理日期。
2、离职交接单上需详细写明离职理由,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
3、如需赔偿公司的财产,需部门或当事人写明事实,并由当事人签字认可,
完成赔偿协议。
4、被开除员工工资按照公司工资发放制度,随本部门员工工资一起发放。
5、部门经理若要开除员工,经理必须以书面材料说明员工情况及开除理由,
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方可开除。
(三)试用期不合格离职流程
1、部门经理填写离职交接单,并通知当事人离司手续办理日期。
2、离职交接单上需详细写明试用期不合格具体理由,如该员工不思进取,
态度恶劣,责任心差,屡次犯错,屡教不改等。
3、试用期不适合本岗位工作者,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调岗,并有相关
责任人及员工本人签名。
4、试用期不合格人员离职,工资领取时间随本部门员工工资一起发放。
(四)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流程
1、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分别与被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面谈,并详
细告诉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理由。
2、部门负责人与该员工进行工作交接,并填写离职交接单。
3、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后,工资随本部门工资一起发放。
(五)自动离职流程
1、部门负责人填写离职交接单,并注明是否有需要扣除的费用。
2、该员工工资随本部门工资一起发放。
(六)合同到期
1、人事部提前30天向部门负责人提交劳动合同到期名单。
2、部门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员工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并及时将
名单反馈给人事部。
3、人事部安排续签劳动合同。
4、属公司不愿续签劳动合同,人事部提前30天通知该员工,相关离职流程
以及离职手续按照第四章
(四)规定。
5、属员工个人提出不愿意续订合同的,需提前30天通知人事部,相关离职
流程以及离职手续按照第四章
(一)规定。
第五章 离职面谈与反馈
(一)试用期新员工:部门经理根据试用期该员工表现,对试用期表现优秀
的员工进行面谈、挽留,人事部将根据实际情况抽查部分要离职的试用期员
工进行面谈。
(二)六个月内的正式员工:部门负责人根据此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能
力,挽留住优秀员工,人事部根据需要,将抽查至少百分之五十此类员工进
行沟通、挽留,并了解离职原因,将面谈记录存档。
(三)6个月至24个月(两年)员工:如经过部门负责人面谈后,挽留无效,
通知员工至人事部,由总经办协同人事部进一步沟通、挽留,若该员工改变
离职愿望,将根据需要调岗或调换部门,经面谈后确认离职的,由人事部帮
其办理离职手续,并保存面谈记录。
(四)24个月以上员工:部门负责人经面谈挽留无效后,通知此员工至人事
部,由总经办安排时间与李总沟通具体离职原因。
(五)若是坚持离职的关键岗位员工,人事部需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总经
理,由人事部安排此员工李总沟通具体离职原因。
(六)人事部需启动预警机制,离职面谈时发现公司存在明显管理不善等问
题,需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总经理。
(七)人事部负责统计济南各部门的员工离职率,济南任一部门离职率连续
三个月超过公司平均离职率,部门负责人需出具离职率分析报告书。
第六章 离职各项扣款
(一)员工离职日当天本部门可消除员工在职记录,办理离职日当天不计
算薪资,薪资计算截止日期为上班的最后一天。
(二)员工未按照公司规定程序离职,相关赔偿标准如下
1、员工未提前一个月申请,扣七天薪资。
2、自动离职,财务部冻结薪资,需办理离职手续后方可领取。
3、拒绝交接或者交接不全者,部门经理可根据具体情况将公司损失报人
事部,从此员工工资中扣除,如公司损失超过该员工工资金额,需补交后
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否则,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员工离职需提交由其在职期间使用或保管的相关物品、办公文具等
物品。未按规定提交或者丢失的按照原价标准赔偿,费用从员工离职当月
的薪资扣除。
(四)员工离职丢失物品价值或损害公司物品价值超出离职当月薪资,部
门需在员工离职赔偿完毕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七章 解释、倡导、执行、修订、生效
(一)此办法解释由人事部全权负责。
(二)各部门对此办法进行倡导,以及配合人事部执行此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