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地区社保局业务办理流程注意事项
丧葬费支付工作流程
一、审核:
1、审核岗审阅死亡人员医院死亡证明(原件)、公安机关销户证明、基本养老保险手册、死者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证原件、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死亡人员及其亲属的相关证明或者死亡人员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2、开具流程单。
3、分别至征缴科、医保科审核后签署意见。
4、死者家属签字后交复核岗。
二、复核:
复核岗审核相关原始资料,核对审核岗计算的丧葬费待遇是否符合养老保险相关业务政策,并签署复核意见。
三、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当天收单,领导签字审核后,如无特殊情况当天予以支付。因银行原因,若当天有多人支付丧葬费,则需等电话通知。如有特殊情况,顺延。
四、需携带资料:
1、死者户口本复印件一份(原件需审查核对);
2、死者的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死者的医院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单位或者社区出具证明办理人员与死者的关系;
5、办理人员与死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6、在职人员死亡,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及工龄认定表。
《待遇科丧葬费支付业务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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