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清洗餐饮具、用具时,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注明标识。
2、餐饮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须做到“一刮、二洗、三过清、四消毒、五保洁”,不得减少任何环节。
3、清洗时,在水池里放入5-10/1000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再将餐饮具、用具内的食物残渣和油污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进行清洗,最后将餐具置于另一洗涤槽内用流动的清水冲洗干净。
4、洗净后,凡能用蒸煮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进行消毒,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红外线消毒控制温度在120℃保持10分钟以上。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须用药物(一般为含氯消毒剂)浸泡进行消毒,消毒剂用量及作用时间按说明书。
5、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已消毒的餐具要自然滤于或烘干,不能用毛巾、餐巾擦干,避免二次污染。
6、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
7、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用具不得使用。
8、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污物,易爆物品等。
《餐饮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