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北京0000000000000服务有限公司
甲方从出卖人0000处购买房屋一套,房屋坐落于北京市丰台区
张仪村路0号院0号楼0层409号,所有权证号码为:×京产权证丰字第000号,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交易保障服务,为了明确甲、乙双方之间服务费用的支付和退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有关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共计19400元(大写:壹万玖仟肆佰
元整);
2、如果甲方与出卖人0000之间的房屋买卖交易不成功,乙方将
在三日内全额退还甲方支付的服务费,19400元(大写:壹万玖仟肆佰元整);如果乙方三日未全额退还服务费,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起生效。
甲方:乙方:北京0000身份证号码:服务有限公司
住址:注册地址:北京市0000
《房屋买卖中介服务费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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