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协议
甲方(卖主): 乙方(买主):
中介方:通城县富康中介服务所负责人:
在年月日,由中介方介绍,甲、乙双方多次协商后,甲方将座落在谌家桥古龙村十八组别墅一栋三层带后院右侧院出卖给乙方,经双方协商总卖价为壹佰贰拾壹万捌仟元整,特订条款如下:
一、甲方出卖给乙方的望到占地面积以证为准,建筑面积以证为准,土地证号为:为准。(附:乙方所买房屋通道硬化费乙方慨不负担任何费用,如有纠纷概由甲方负责)
二、付款方法:
1、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贰拾万元,在农历正月底再付房款捌拾万元,合计壹佰万元整,则甲方交房给乙方。并把村组原始合同交还乙方,下欠房款贰拾壹万捌仟元整,甲方交国有两证给乙方时一次付清。甲方负责过户给乙方《国有二证齐全》过记所有税费概由甲方负责。
三、交房时间: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的天内办理上述房屋交接手续。(附:甲方所卖房屋如有债权债务一概由甲方负责清理,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甲方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以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及现房为准,乙方无任何异议。
五、违约责任: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乙方私自解除本协议或违反本协议条款,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所支付给甲方的定金甲方不予退回给乙方,如甲方私自解除本协议或违反本协议条款,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六、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甲、乙双方必须各按本协议总金额的①1%、②2%、③包干元付清中介费。此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中介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七、其他约定:房内设施:空调三台、冰箱一台、洗衣机一台、液晶彩电二台、保险柜一台、床四张、沙发二套、餐桌椅一套、饮水机一台、电脑一台……等所有设施概归乙方所有,如村组有对该房有瓜葛概由甲方负责。
甲方:乙方:
中介方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