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协议
甲方(售房人):
乙方(购房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双方就下列房屋的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意将坐落于
的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产权证面积为
平方米,车库为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
。
二、经双方约定此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
/套(
元套)。首付含定金人民币:
在双方签订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付清,剩余购房尾款
于
全部付清。
三、办理产权证的所以费用由乙方承担,办理产权过户的同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多收取费用及拖延时间。
四、交房时间:甲方将该房屋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结清额清单交于乙方使用。房屋附属设备含公共维修基金及装修不可移动设备
五、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该合同,甲方必须积极提供产权证、土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给双方,双方相互配合做好过户手续。甲方保证所收房屋产权证无任何财产争议,有关按揭、抵押、继承、租凭等,甲方均应在交易前办妥,并能顺利过户给乙方;甲方或乙方如一人签字即在表夫妻双方及家人行为;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房屋,不应市场价格的高低变化,安本协议原定的价格不变,甲方不得应此房转让时价格低向乙方提出加价要求,乙方不得以因此房屋转让时价格高向甲方提出退房的要求。
七、双方产权证过户定在之前,如因甲方或乙方推迟办理,则视为违约。
八、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如甲方在过户前违约,则按购房定金两倍的金额赔偿作为违约金赔付给乙方(含购房定金)并退回剩余首付款;如乙方违约,甲方则不退回乙方的购房定金作为违约金。
九、乙方付清住房款后,甲方的一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且双方无异议。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按手印后此协议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委托人(签字):
乙方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日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