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签证
所需材料
01.两份认真填写的申请表、附上三张证件照
02.签证到期后有效期不少于90天的护照
03.个人旅游:各项旅行预订证明(旅馆、交通)
04.旅游资金(路费和逗留期间所需费用)证明
05.申根国家逗留期间的医疗保险证明
• 承担医疗急救和/或医院急诊费用(不仅适用于事故、而且适用于生病时)• 承担可能发生的送返费用
• 最低保险金额:30000欧元
• 须有在欧盟各国、瑞士或列支敦士登进行保险索偿的办事处
06.中国籍申请人提交:户口簿
07.所有其他申请人提交:中国居留证
08.工作单位出具的写明申请人职位、保留职位、月收入的准假证明原件:证明中须列出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加盖公司印章、签名并写明签名人姓名和职务。
09.营业执照复印件
10.未成年人递交:在一家德国驻外使/领馆亲笔签署或经公证的父母双方同意其赴德声明、经认证的出生公证书。离异父母的子女另交父母离婚证和抚养权证明原件及其附英文或德文译文的公证书。
备注:
1.个别情况可能需要补交其他材料。
2.本馆可要求提供所交材料的德文或英文译文。
3.材料齐全后,本馆一般需约五个工作日审核申请签发签证。
《德国旅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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