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南区教育系统 社会综治维稳目标
责
任
书
责任单位:钱营镇太各庄小学
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
丰南区教育系统综治维稳目标责任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等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为进一步搞好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突出维稳、防邪、普法教育工作实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国家政治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现根据区委、区政府、区综治委和市教育局相关要求,并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1、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学校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无邪教组织活动。
2、治安良好。学校及周边无重大可防性案件,无治安灾害性事故,无“民转刑”案件,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无师生违法犯罪。
3、校园稳定。广泛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准确掌握单位辖区内不安定因素及隐患,及时进行调处,全年无群体性事件,无集体上访事件,无越级上访。
4、师生满意。进一步抓好平安创建工作,师生员工对学校及周边治安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二、工作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实综治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
1、区直学校校长(园长)、乡镇中小校校长是当地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第二责任人,学校综治工作专职人员,是第三责任人,负组织实施责任。
2、各级各类学校校长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按照“属地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 导,把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教学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3、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重大问题责任追究制》等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
4、进一步搞好“平安创建”“警校共育”工作。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和目标的实现。
5、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综治”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工作安排和检查,年终有考核总结评比,重大活动有记载,对发生或影响稳定的事件如实登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同时抓好“综治”工作档案建设。健全和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专项资金。
(二)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联动防控有力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
1、进一步加强“警校共育”工作,切实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制度健全规范。
2、进一步加强学校内保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学校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并符合要求,组织学校护校队,在重要时段守校巡逻,重点部位防范到位,切实加强门卫、值班、内部守护工作。加强住校生的安全管理,严控外来人员到校滋事。
3、建立和健全以公安民警为主体的警校治安联动防范长效机制。形成防范制度,坚决打击妨碍校园秩序,危害师生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
4、主动配合工商、文体、城管等部门维护校园周边秩序。学校周边 200 米内无“三室一厅”和网吧,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清除学校周边违规经营的音像书刊点、饮食摊点和流动商贩。
5、积极开展禁毒教育。创建无毒社区活动,全区学校师生员工及家庭无吸、贩毒现象。
6、积极参与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在包校民警指导下,辖区内开展守护巡逻,切实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三)道德法制教育落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道德法制教育落实。
1、在团区委、妇联、文明办指导下,进一步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 罪工程”,做到方案具体、措施可行;未成年人犯罪数同比下降,后进生转化扎实有效。
2、法制教育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学习有制度,学校领导教职员工带头 学法用法守法。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和舆论工具,大力宣传 “综治”工作,努力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3、聘请并充分发挥校外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每期至少开展一次法制宣讲和警示教育活动。
4、积极参与团区委、妇联、文明办“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切实做到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
5、认真开展依法治校活动。不断修订完善《办学章程》,健全和完善各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使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
6、依法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杜绝乱收费,乱补课等行为,无随意责骂、体罚学生,歧视差生等现象。
(四)切实加强信访及师生矛盾纠纷疏导化解工作,促进校园和谐稳定。切实加强信访及师生矛盾纠纷疏导化解工作,促进校园和谐稳定。
1、坚决执行信访条例,严格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做到办事公开、公正,实行阳光操作。
2、学校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制度,及时化解矛盾,调处资料和报表要有记载并存入“综治”档案。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学校内部,促进社会稳定。
三、考核评估及奖惩规定
1、区教育局对区直学校、各中心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2、此责任书所规定的工作目标任务与区教育局年度总体目标考核相衔接,并列入学校主要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3、年终区教育局将组织检查考核。凡被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凡发生重特大事故或严重影响教育形象的事件的单位或个人,我局将严格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厉的行政处分。
4、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方和责任方各执一份。
丰南区教育局局长丰南区太各庄小学校(园)长
签字:
二O一三年九月一日二O一三年九月一日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