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责任书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为确保综治维稳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特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各股室要把综治、维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第二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单位干部职工的知晓率、参与率、认同率。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积极做好平安创建成果的巩固,全面落实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确保单位办公楼、宿舍区无刑事、治安案件和火灾事故发生。
第三条: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并做好登记,按要求及时处理信访问题,本单位无非法上访。
第四条: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落实值班守护制度,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
第五条:各股室负责人要切实承担维护稳定的责任,确保综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六条:积极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严防“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蔓延,认真做好对“法轮功”练习者的教育转化工作,落实帮教措施,出现“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单位负责帮教及转化费用。
第七条: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和重大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重大不稳定因素和突出矛盾纠纷要限期进行化解,防止矛盾激化。
第八条:工作目标责任的检查考核工作,由局办公室以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单位负责人:股室负责人:
2012年7月5日
《单位综治维稳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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