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电公司花溪电厂农网改造工程
费用开支结算管理办法
1.凡涉及费用开支的合同均由指挥长签字。
2.费用开支的发票签字:
(1)、采购材料发票,采购签经办,分管领导签”已审”、指挥长签”同意支付”。
(2)、劳务费的结付:一是有合同的凭正式发票(后附合同),分管领导签”已审”、指挥长签”同意支付”。二是无合同的劳务费和青苗赔偿费,均实行表格登签式,除领款人签名盖章(手印)外,每项开支定价金额须有工程组或群工协调组人员和领导二方共同认可并签字,涉及每项次500元以上的须有协调组、施工组、领导三方共同认可并签字。每批(次、页)汇总金额后,指挥长签”同意支付”。
(3)、工资、补助、劳保、接待费开支由农网每月一次造册由指挥长审签支付。
(4)、在外招待费、差旅费由指挥长审签报销。
(5)、所有工程预付款和零星物资采购备用金借款均由指挥长审批。
(6)、所有费用开支除少量运输费、青苗赔偿费外均用银行转帐的方式进行结算。
以上办法从2001年10月1日执行。
乐电花溪电厂农网工程指挥部
二00一年十月一日
《费用开支结算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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