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门诊费用报销的
通知
根据市医保局相关文件精神,兹定于12月12日至12月23日(双休日除外)对我校在校大学生2011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费用进行报销,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将“签约门诊”定为“襄樊学院医院”的学生均可到学校医院进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范围为:2011年1月1日以后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三、报销时须携带:
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
②原始发票;
③校医院外就医者须提供转诊证明、原始病历及处方笺附方;
四、报销比例由市医保局统一制定,按相关文件执行。
五、此次费用报销为全市联网报销,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对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进行报销,逾期医保局将关闭网络数据传输,不再受理2011年所发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工作。 专此通知
学校医院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关于我校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门诊费用报销的
通知
根据市医保局相关文件精神,兹定于12月12日至12月23日(双休日除外)对我校在校大学生2011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费用进行报销,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将“签约门诊”定为“襄樊学院医院”的学生均可到学校医院进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范围为:2011年1月1日以后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三、报销时须携带:
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
②原始发票;
③校医院外就医者须提供转诊证明、原始病历及处方笺附方;
四、报销比例由市医保局统一制定,按相关文件执行。
五、此次费用报销为全市联网报销,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对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进行报销,逾期医保局将关闭网络数据传输,不再受理2011年所发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工作。 专此通知
《医疗报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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