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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规范食品追溯制度刻不容缓

发布时间:2020-03-02 18:15:3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科学规范食品追溯制度刻不容缓

【摘要】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是确保食品安全的关键。本文从食品追溯制度的内涵与特征出发,分析了建设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的国内外现状,重点对我国如何建立全面规范追溯体系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全面规范追溯体系

【正文】

经历了三聚氰胺事件的重击、瘦肉精事件的炸雷、上海染色馒头的喧闹,到今年的塑化剂事件,食品安全问题已然成为国人心中挥之不去的梦魇。当面对这一幕幕丧失道德和法制基准的食品安全事故的时候,我们应该全面反省在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方面的不足。针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不力的现实状况,我认为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建立我国的食品追溯制度。

一、什么是食品追溯制度?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把食品追溯制度的概念定义为“通过登记的识别码,对食品和行为的历史和使用或位置予以追踪的制度”。食品追溯制度是利用已记录的一一对应的标记追溯食品的历史(包括用于该产品的原材料、零部件的来历)、应用情况、所处场所或类似产品或活动的能力。 具体来说,食品追溯制度包括跟踪和溯源两个方面。跟踪是指从供应链上游至下游,跟随一个特定单元的食品运行路径的能力。溯源是指从供应链下游至上游识别一个特定单元的食品来源的能力,即通过记录标识回溯某个实体来源、用途和位置的能力。

二、国外食品追溯制度的普及与成就?

欧盟从1997年开始逐步建立起了食品追溯制度。食品追溯制度,通俗讲就是要求食品配有“身份证”。

食品的可追溯性的提出源自欧洲的疯牛病问题。1996年3月6日,英国政府承认疯牛病对人类有致命危害,导致短短几个月时间欧盟多国的牛肉销售量下降了70%,给欧盟农业尤其是畜牧业带来了巨大损失,同时,舆论也对食品监管部门造成巨大压力。在此情况下,欧盟从1997年开始逐步建立起了食品追溯制度。可追溯性,通俗讲就是要求食品配有“身份证”。欧盟《基本食品法》第18条明确要求,凡是在欧盟销售的食品必须具备可追溯性,否则不允许上市。食品、饲料、供食品制造用的动物以及其他所有计划用于或预计用于制造食品或饲料的物质,在生产、加工及销售的所有阶段都应建立可追溯性制度。在西方发达国家,食品追溯制度确保了食品从生产到销售各个环节的追溯检查,有效提高了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效率,同时也是悬在食品行业从业者头顶的一把利剑,对其形成有力约束。

其中,最为成功案例当属美国HarvestMark公司。HarvestMark是食品可追溯体系的一个领军人物。HarvestMark已经收录了200余家公司15亿件食品,为消费者提供了零售商、批发商、分销商和食物链中涉及的其他人的详尽资料。

消费者登录HarvestMark网站或使用iPhone应用程序日志记录就能获得产品的相关信息。除了包括传统的成品所有关键安全事件数据的角度外,信息还包括农药使用。HarvestMark的iPhone应用程序还有评价按钮,消费者可以直接将意见反馈给农产品的生产者。

三、我国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建设现状和主要问题

我国加入WTO后,食品的生产与流通领域发生了极为深刻的变革。目前,我国在食品追溯制度的技术操作上,几乎与世界同步。只是我们在实施追溯制度的法律制度等软环境方面基础太差。虽然我们也可以看到对一些省市进行食品可追溯实践的报道,某些部门也在食品安全追溯制度方面开展试点示范。但总体来说,我国在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建设方面正处于起步阶段,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

1、从受众的角度分析,消费者还没有形成查询习惯,缺乏直接应用这类技术的官方工具。

2、从建设者角度分析,政府建立可溯源系统成本较高,国内目前将可溯源系统对外开放的企业又很少,因此大部分企业对建立食品可追溯系统积极性不高。

3、客观上讲,鲜活食品的生产、经销、批发的参与主体,组织化程度低,难以实行严格的行业管理;信息化在农村与初级农产品批发经销方面发展水平低,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技术基础薄弱;

4、主观上讲,有关普及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的法律法规迟迟未提上日程。严重制约了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四、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的必要性

食品追溯制度建设关系到人类的健康与安全,我国应积极而稳步地推进:

1、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已严重挫伤了人民群众的信心。

2、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已经通过立法强制实施食品安全追溯制度,这将在未来几年成为我国面对的新的贸易壁垒,必须尽早加以关注并制定相应对策,否则会影响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3、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实施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的时间不长,我国在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的研究与操作上,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差距较小,越早立法越有利于迅速赶上。

4、我国在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建设方面,法律制度等软环境基础较差。因此加强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才能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建设的试点工作,通过不断实践,完善追溯制度刻不容缓。

五、要依法规范食品追溯制度刻不容缓

1、要高度统一认识,统筹制定发展规划。

建立追溯管理制度,是新时期、新形势下推动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迈上新台阶的必由之路,是促进食品国际贸易发展的一道无法逾越的门槛,是促进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的一项重大基础性工程,更是一项民心工程、社会工程。但是,建立推广追溯管理制度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作,既涉及政府、从业者、消费群体,又涉及编码规则、系统建设、信息资源管理与共享,需要站在国家战略高度统一认识,突破我国在分段监管、标准制定、信息收集整合与深度利用等方面面临的不利因素,依据国情制定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合力地加以推动。要避免各自为政而造成的信息孤岛和社会资源浪费,避免增加企业管理难度和运行成本。

2、要科学立法,明确标准和技术规程,依法推行。

加强基础性研究、建立健全追溯标准和技术规程,是我国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展的当务之急。

一是制定实施我国的追溯编码标准。国际物品编码协会(GS1)针对国际食品安全可追溯性的法律要求,开发推出了基于“商品条码+批号”的追溯技术、系列应用指南以及《全球追溯标准》(GTS)和《全球可追溯一致性控制点和一致性准则》(GTC)。这种利用EAN·UCC编码体系进行编码设计、利用商品条码技术对产品进行标识、以批次为单位进行追溯的追溯解决方案,已在美国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到广泛应用,并已经在国内建立了百余个应用示范。从开展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实践看,追溯管理系统可细分为产业链各环节的外部追溯和内部追溯,EAN·UCC编码系统比较适用于外部可追溯,适用于全球供应链追溯管理。因此,追溯编码标准应在大框架上采用EAN·UCC系统,但对于内部可追溯还需要在细节上进行完善、配套、规范,并制定配套标准。建议国家质检总局、农业部、国家标准委等部门在现有标准(如商品条码系列标准、食品追溯信息编码与标识规范、食品可追溯性通用规范、GB/T7027-2002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的基础上加紧制定配套标准,强制推广规范。

二是制定实施信息交换标准。运用XML为基础,以质量追溯产品身份标识为主线、以食品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为关键,研究制定不同追溯系统之间信息交换接口标准,确保各种追溯系统之间信息相互认可,为实现信息交换、信息共享等奠定基础。而要制定追溯信息交换标准的前提,是首先要制定好食品与农产品分类、投入品分类、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环境检测、卫生检查等基础性规范文件,以确保追溯信息的含义统一和认同。

三是重点研究欧、美、日、澳等发达国家的追溯管理经验,结合HACCP、ISO22000等管理认证标准,以追溯精度、追溯深度、信息记录等为关键指标,研究制定能够与国际市场顺利接轨的可追溯性分级标准,从而为企业或行业追溯系统建立统一的评价体系。

3、要加强组织牵头部门协调,合力推进监管。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对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推广的支持力度,为企业或组织创建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在资金上对关键设备、追溯系统运行实施政策性扶持。二是加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部门之间协调,形成合力,避免多头、重复建设与监管。三是组织牵头部门、中介组织、行业企业,开发建设追溯体系公共服务平台,包括各项标准、信息系统、数据中心等。四是加强产地环境检测、农业投入品和食品添加剂许可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档案记录、产品检测等各环节的协调配合,促进政府控制的外部信息资源与企业内部的信息资源相结合,促进完整的、涵盖从产地环境到产品上市的质量安全信息整合。

4、统一管理安全信息中心平台,强化共享合作。 一是加强与追溯管理领先的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的交流合作,及时了解掌握国际上溯源技术的发展动态,参与追溯ISO国际标准起草工作,推动我国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得到国际市场认可,促进企业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升。二是参照国外追溯管理体系建设经验,以优势产业、优势产品、高风险产品为重点,统筹规划、分步建设我国的重点食品品类质量安全信息中心平台,并基于该平台把产地环境检测、农资与食品添加剂管理、质量安全检测、产品认证连接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各级各段监管部门既是该平台的信息提供者又是共享使用者。三是由国家(各省)食安办牵头、协调各分段监管部门和财政专项实施部门,从顶层设计上实现国家物品编码体系、重点食品品类质量安全信息中心平台的统一管理,统一食品编码与标识,规范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追溯信息,统筹建设国家级(省级)重点食品品类质量安全信息中心平台。

六、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立法建议

从五个方面全面规范食品追溯制度:

1、记录管理:严格保证生产经营者真实地记录消费者所关心的各个阶段的信息,以便于查询,使消费者可以感受到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负责任的态度。

2、查询管理:严格规定,每一种食品都必须附带产品编号。消费者可以在购得的产品包装上,发现产品的编号,在超市内或是家中的计算机输入编号,可直接查询得到生产这批产品的有关信息,由餐桌回溯至农场,了解其完整的生产、运输与销售过程,以提高消费者对产品的信心。

3、标识管理:要求在食品供应链中的每一节点,不仅要对自己加工成的产品进行标识,还要采集所加工的食品原料上已有的标识信息,并将其全部信息标识在加工成的产品上,以备下一个加工者或消费者使用。

4、责任管理:在发生了食品安全问题的情况下,通过传递发现问题的有关信息确定有关生产经营主体的原因,确定有关产品的批号,是在库存中,还是运输中,或者已经售出,确定其他有同样质量问题的批号,并采取纠正行动,从而明确界定在供应链不同阶段中相关主体的责任,减少消费者的疑虑和恐慌。

5、信用管理:如果发生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擅改标章或记录的情况,在追查食品真伪之时,便可自下游往上游追溯,追查出不安全食品及违纪犯法的从业者,实行产品召回,依法惩处失信,维护社会公平。 结束语:国际上实践经验证明,实行食品追溯制度成败的关键在于通过立法强制追溯到各类食品品质及产地来源标示。2003年美国联合加拿大、阿根廷等,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控诉欧盟对基因改造食品的规定和措施违反了自由贸易原则。我国应要推进食品追溯制度建设,完善追溯制度刻不容缓,完善初级农产品的市场准入管理方法和制度,完善有关的管理制度,健全生产履历中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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