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甘谷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励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2 09:41:1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甘谷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励实施办法

(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奖励原则 坚持质量第一,兼顾发展的原则;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透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条 奖励对象 在当年高考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校、教师;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毕业质量监测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区、学校和教师。

第三条 奖项设立

(一)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奖。 1.高考任务奖。

根据高中应届生入学成绩和补习生上年高考成绩,由县教体局每年给各高中学校下达二本及术科上线目标任务。对完成当年目标任务的学校,奖励人民币30000元,对超额完成任务的学校,每超出1人奖励人民币3000元,按超出人数累计。

2.高考进步奖。

当年高考应届生二本上线率与上年相比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奖励学校人民币10000元。

3.高考录取奖。

①对当年有考生被清华、北大录取的学校,如被录取考生为应届生,所在学校为省级示范校的,按20000元/生对学校进行奖励,非省级示范校的,按30000元/生对学校进行奖励。如被录取考生为往届生,所在学校为省级示范校的,按10000元/生对学校进行奖励,所在学校为非省级示范校的,按15000元/生对学校进行奖励。

②对当年被“98

5、211”高校(清华、北大除外)录取的应届考生,所在学校为省级示范校的,按500元/生对学校进行奖励,非省级示范校的,按1000元/生对学校进行奖励。

4.高考优秀奖。

①对当年高考进入全市综合评价前五名的学校,第一名奖励人民币20000元,第二名奖励人民币18000元,第三名奖励16000元,第四名奖励14000元,第五名奖励12000元。

②对当年高考考生成绩进入全省前百名(分文理)的学校,按10000元/生对学校进行奖励。

③对当年高考考生成绩进入全省前十名(分文理)的学校,按30000元/生对学校进行奖励。

④对当年高考考生成绩进入全省前三名(分文理)的学校,按50000元/生。

⑤对当年高考考生成绩进入全市前十名(分文理)的学校,

按10000元/生对学校进行奖励。

⑥对当年高考考生成绩进入全市前三名(分文理)的学校,按15000元/生对学校进行奖励。获得第一名的学生奖励人民币15000元,第二名的学生奖励人民币12000元,第三名的学生奖励人民币10000元。

⑦对当年高考考生成绩进入全县前三名(分文理)的学校,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奖励人民币8000元,第三名奖励人民币6000元。

优秀奖不重复设奖,如有重复奖项按最高奖项奖励。 5.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效能奖。

①对当年高考出入口成绩总对比率进入全县前三名的学校,第一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第二名奖励人民币8000元,第三名奖励人民币6000元。

②对当年高考出入口成绩对比率进入全县前三名的任课教师,当年考核等次直接定为“优秀”(严重违纪者除外)。

高中教学质量效能计算公式:应届出口效率=当年高考应届生均分/三年前中考生均分,往届出口效率=当年高考往届生均分/上年高考补习生均分;出口对比率=校出口效率/县均出口效率;总出口对比率=(应届出口对比率×应届参考人数+往届出口对比率×往届参考人数)/(应届参考人数+往届参考人数)

(二)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奖。 1.初中教学质量优秀奖。

①对当年中考教学质量综合评价进入全县前十名的学校,第

一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第二名奖励人民币9000元,第三名奖励人民币8000元,其它名次依次递减。

②对当年中考成绩进入全县前三名的学区,第一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第二名奖励人民币8000元,第三名奖励人民币6000元。

③对当年中考单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成绩进入全县前三名的任课教师,当年考核等次直接定为“优秀”(严重违纪者除外)。

2.初中教学质量进步奖。

①对当年中考综合评价明显进步的学区,一等奖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奖励人民币8000元,三等奖奖励人民币6000元。

②对当年中考综合评价明显进步的学校,一等奖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奖励人民币8000元,三等奖奖励人民币6000元。

初中教学质量综合积分评价公式:积分=生均总分÷科数总分×40+全合率×30+全优率×15+升学率×10+参评率×5

(三)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 1.小学教学质量优秀奖。

①对当年小学毕业全县教学质量监测综合评价进入全县前二十名的学校,第一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第二名奖励人民币9500元,第三名奖励人民币9000元,依次递减。

②对当年小学毕业全县教学质量监测进入全县前三名的学区,第一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第二名奖励人民币8000元,第三名奖励人民币6000元。

③对当年小学毕业全县教学质量监测单科(语文、数学、英

语、科学)生均分进入全县前五名的教师,当年考核等次直接定为“优秀”(严重违纪者除外)。

2.小学教学质量进步奖。

①对当年小学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明显进步的学区,一等奖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奖励人民币8000元,三等奖奖励人民币6000元。

②对当年小学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明显进步的学校,一等奖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奖励人民币8000元,三等奖奖励人民币6000元。

小学教学质量监测评价积分计算公式:积分=生均总分÷监测科数总分×20+全合率×60+全优率×10+参评率×10 第四条 严肃考核 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和考风考纪建设,严密组织好小学毕业质量监测、中考、高考及其它各类考试,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确保相关评价真实可信,确保奖励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第五条 发放办法 学校所得奖金10%用于奖励领导班子,90%用于奖励教师。各学区、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考核奖励实施方案,在报领导小组审批、备案后,严格按实施方案执行。

互助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励办法

甘谷县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情况报告

宣传部关于新闻宣传考核奖励实施办法

提升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实施办法

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教学质量奖励办法

朱明初级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办法

晋城市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考核方案

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调研报告

甘谷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励实施办法
《甘谷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励实施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