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学院田径运动会比赛规程
为了全面贯彻素质教育、增强广大学生体质、增进健康,丰富校园文化,满足学生足球爱好者的需求,深入开展阳光体育活动;提高我院学生的田径运动水平。
一、比赛时间: 2014年9月24日下午,
二、比赛地点:江枫校区田径场
三、参赛单位: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各班级
四、参加办法:以班级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加比赛。各单位每个项目各报两名人名,单人所报项目数量不受限制。各代表队队员必须是我校在籍学生,参赛队员比赛时需带本人学生证以备临赛前检查,如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和成绩。
五、报名日期:请各队于2013年9月17日中午12点半到四教楼下将纸质报名表交至体育部部长 ,同时报名表以纸质打印表格,报名表上需注明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
六、比赛方法: 详情查看运动会赛程。
七、决定名次方法: 每个项目取比赛前6名
八、有关问题处理:
a、未经批准,没参加赛程规定的比赛和拒绝参加安排的取消比赛资格。 b、有未报名或未经协准许参赛的队员不准参加比赛。
九、录取名次:比赛录取前六名,计入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第三届运动会团体总分,对获奖的各代表队颁发奖状。
十、规则与裁判:
1、比赛具体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
2、裁判长:钱煜
副裁判长:熊晟,徐联威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体育部
《第三届学院田径运动会比赛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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