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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3 05:55:0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潜山团县委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总结

2010年,在县预防青少年犯罪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委积极行动、主动参与、充分发挥协调、监督、指导职能,协同有关部门以教育、引导、帮助青少年为出发点,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为工作目标,认真宣传“两法一条例”,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大力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我县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1、建立潜山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要求,按照省、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部署,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今年,我们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成立了潜山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县政府分管县长林斗喜任主任,县政府办副主任王先结、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肖国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汪立新、团县委书记林胜利任副主任,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教育局等24家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团县委,团县委副书记华小芬任办公室主任。

2、调整充实团县委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机构。为切实保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领导,鉴于年初人事变动,团县委对青少年法制教育领导小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等机构进行了调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办公室配有专门工作人员,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工作规则,对全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联合行动。充分发挥好共青团的组织人才优势,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推荐等形式,组建了法制宣传员、网吧监督员、失足青少年帮教员、校外辅导员等志愿服务队伍,充实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力量,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力度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3、完善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制度。我们积极履行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县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上传下达、调研指导的职能。建立落实了联席会议、信息报送、档案管理、来电来访接待等工作制度,并制定工作职责、目标责任制和检查考核细则,对工作任务进行具体分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监督到位;多次与政法、宣传、教育等部门共同召开联席会议,先后就校园普法、青少年犯罪预防及矫治等重点问题进行研究,形成了良性的工作机制;经常性开展调研活动,针对新形势下青少年违法犯罪出现的新情况进行动态研究,努力把握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对引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种因素进行深入研究,从学校、家庭、社会等多个角度对青少年违法犯罪进行剖析,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

二、开展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制和责任意识

1、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教育活动,突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时代性、普遍性和实践性,不断增强青少年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五四”、“十一”等重大节庆日为契机,开展“民族精神代代传”、“与祖国共奋进、与潜山同崛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主题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培养青少年对祖国、对家乡、对人民的朴素感情。在全县团队组织中开展“八荣八耻”学习活动,让青少年清楚“八荣八耻”的具体内容、深刻内涵、重要意义,牢记“八荣八耻”,从小就树立“知荣辱、树新风”的行为规范。以“弘扬五四精神,缅怀革命先烈”为主题,组织优秀青年代表参观参观南京大屠杀纪念馆、中山陵、南昌八一广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经受革命精神的洗礼。组织团员青年代表参观野中历史博物馆、革命阵亡将士墓、渣冲生态园,召开青年座谈会,抒发对革命先烈的敬仰情怀,用身边的先进事迹感召青年。我们还组织开展“学雷锋活动月”活动,在清明节组织中小学生祭扫烈士陵园,深刻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

2、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团县委利用普法、禁毒、青少年维权日等契机,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组织青年志愿者走上广场、街头、社区,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宣传活动。去年年底,我省重新修订了《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并于12月1日正式实施。今年,我们把广泛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努力使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未成年人、关心未成年人、帮助未成年人的良好局面。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巡讲、青年志愿者“三下乡”、“青春建功新农村行动”,扎实深入地开展“两法一条例”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使保护青少年的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共同营造出全社会共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此外,各级团队组织结合校园橱窗、板报、校报,校园电台、网站、红领巾小广播等宣传渠道,进行学习和宣传,增强对学生对“两法一条例”内容的了解。团县委还以工作会议为契机,加强对全县完职中团委书记和小学辅导员进行“两法一条例”的培训学习,使广大青少年工作者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不断提高,帮助青少年解决法律问题和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3、增强责任与法制意识。由于各种原因,当前青少年的责任意识普遍较差,这也是青少年不计自己行为后果的重要原因。团县委充分利用十八岁成人仪式教育、主题团(队)日等重要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责任意识教育,使其明白自己不成熟的行为是对自己、他人、家庭和社会的不负责,以此减少其违法犯罪的可能性。根据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低龄化、不懂法的特点,各级团队组织通过组织学生上法制课、全面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让生每学期至少接受2法制教育,1模拟法庭体验活动,切实体验法律对每一个人的重要性。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律学校等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运用警示教育、同伴教育、法制宣传周等方式,面向广大青少年学生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法制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丰富其法律知识。

三、实施维权服务,协助政府政府管理好青少年事务

1、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拓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领域和范围,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其依法解决青少年维权案件,探索维护青少年权益的有效方法,形成各具特点的青少年维权形式和工作机制,做好经常性的维权工作。针对重点群体和突出问题,通过采取“维权岗行动月”、“维权岗行动日”、“专项整治行动”等形式,动员组织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开展集中活动。针对侵害青少年权益的案件,组织维权工作者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和政策咨询、法律服务、矛盾调处等帮助,推进了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办理相关案件相互配套的工作机制。

2、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工作。为健全完善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服务和管理水平,团县委联合公检法等十单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专项行动,具体掌握重点青少年群体情况,撰写调研报告。我县重点青少年群体调研报告受到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县人大、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协调多方共同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工作。

3、实施弱势青少年群体帮困工作。帮助贫困青少年、留守儿童、进城务工子女等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关心他们,真实帮助他们,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最大努力。我们对全县留守儿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多渠道筹集留守儿童资金,建立了3个留守儿童之家,为每个留守儿童之家配备了电脑及价值万元以上的体育器材和图书。年初,购买赠送800套新年贺卡和5000元学习用品送到我县留守孩子手中,通过邮寄贺卡的方式传递孩子对亲人的心声。筹集了5万元留守儿童基金,资助100名贫困留守儿童,每人500元,已全部发放到孩子手中。我们大力实施希望工程项目,积极争取省市希望工程办公室支持,多方筹集希望工程资金。筹集助学资金12万元,结对资助200名贫困中小学生,实施大学生圆梦行动,发放大学生助学金8万元,帮助40余名贫困大学新生顺利进入大学校园。希望工程的实施确实为农村贫困家庭解决了实际困难,为农村贫困儿童上学解决了后顾之忧,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共青团潜山县委

2010年12月22日

潜山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总结

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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