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慢性病普通门诊申报资料
(1) 定点医疗机构正式发票原件(有财政监制章);
(2) 费用明细清单或处方明细单(1西药、中草药、中成药和诊疗项目均须有明细并标
有单价;2无诊断疾病的名称或诊断疾病名称与慢性病病种不符的,按自费处理)
(3) 发生医疗费用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申报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4) 特殊情况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申报时请将临时异地人员就医告知书一并携带
2、予申报
3、申报时限:医疗终结后
4、申报时间:每周
一、周
二、周三(节假日不顺延)
《特殊慢性病普通门诊申报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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