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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保法贯彻执行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2 14:49:4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嫩江县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情况的汇报

市人大检查组: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人大环保世纪行活动的工作部署,我县迅速行动,在县人大的指导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活动方案,以“推进节能减排,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深入开展此项活动,现汇报如下:

一、环保世纪行活动开展情况

在近几年的环保世纪行宣传教育工作中,我县始终坚持环保常规工作与纪念日活动结合起来;把宣传环保法规与普及环保知识结合起来;把宣教工作与创建绿色活动结合起来,使宣教工作收到较好效果。一是重点抓好全民环境教育工作。从2004年起,通过多渠道、有计划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工作,成立了全县全民环境教育指导委员会,组建了全民环境教育网络机构,制定了《嫩江县全民环境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几年来,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每年年初指导委员会制定当年的工作要点,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大力支持和配合,把工作要点中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为企业、农村发放环保教材二万六千册,与党校举办全民环境教育培训班两期,各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95%,开课率达99%,从业人员普及率达65%,农民普及率为60%;二是在“4.22”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开展世纪行宣教活动。会同团县委开展城乡中小学生环保书法绘画比赛、全县中学生环保

1 知识竞赛活动;机关党工委46个支部开展了“节能减排从我做起”环保知识测试活动;环保部门与教育局联合组织14所学校开展评选“环保小卫士”和环保征文活动,我县15名学生荣获“环保小卫士”称号,65名学生获得奖品和荣誉证书;与人事局联合发起“用布袋纸袋代替塑料袋、减少白色污染从我起”倡议书,下发到机关各个单位,同时,通过电视台滚动播放倡议书和保护环境宣传标语,倡议领导干部带头捐献布袋,带头抵制使用塑料袋。“6.5”当天,环保局把各单位捐献的7780个布袋分三个地点免费发放给市民,同时散发宣传单1500份,环保常识手册2000册,全民环境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20多家单位自制环保条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单2000余份;三是扎实开展《环保法》宣传活动。印制《环保法》宣传单,利用走进基层、企业、社区时机,大力宣传《环保法》,为服务对象讲解环保知识,提高全县市民的环境意识;制定学习计划,在环保部门内部系统地学习掌握环保知识,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环保部门自制环保常识手册一万册,免费为各乡镇赠送2000册,为各中小学校赠送手册4600册,环保宣传挂图90余张,张贴在学校橱窗、宣传栏、教室墙壁等地方;四是深入开展“倡导绿色文明、创建绿色家园”活动。几年来,利用给绿色单位授牌的有利时机,召开座谈会,通报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宣讲环保知识。同时还采取典型引路的方法,将荣获省级绿色单位称号的高级中学、第一中学、第三中学、啤酒厂等单位的

2 好做法、好经验,在全县进行宣传推广,有效带动了绿色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荣获市级绿色学校称号,高级中学、第一中学、第三中学荣获省级绿色学校称号,冰花啤酒有限公司荣获省级绿色企业称号,双山粮库荣获市级绿色企业称号,现在第二小学拟申报省级绿色学校,高级中学拟申报国家级绿色学校,一些社区正积极申报市级绿色社区。五是加大环保政务信息工作。几年来,环保政务信息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确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实行奖励机制,两年来共上报政务信息279篇,编发《环境生态简报》33期,在《黑河日报》上发表27篇,《中国环境报》发表2篇。连续6年为县四大班子、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订阅《中环报》,极大地提高了领导层的环境意识,为领导的环境决策提供了科学的依据。环保局2006-2007年被中环报社评为先进集体,一名同志荣获先进个人;我县的环保工作目标考核从2005年—2007年连续三年被市局评为第一名。

二、环保法执行及污染治理情况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环境问题已成为当今全球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从国家到地方已经把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等环境问题列为政府的重要工作来抓。几年来嫩江县狠抓污染治理工作。一是烟尘治理情况。为从根本上解决我县大气污染问题,改善我县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制定了《嫩江县创建无烟城市实施方案》,并按方案要求,在全面排查全县燃

3 煤锅炉烟尘排放的基础上,对城区锅炉超标排污的35家单位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书,对26家浴池下达了限期治理决定书,目前已有24家治理单位向环保局递交了治理承诺书,有2家浴池签订了购买环保锅炉的合同书,6家浴池安装了新型环保节能锅炉。海信热电工程实现集中供热,华夏水泥厂结合企业技术改造,新上布袋除尘设施治理粉尘,消减了二氧化硫、粉尘排放量,同时,积极探索烟尘治理的途径,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尽力为企业介绍符合环保要求的锅炉,并出台了《关于治理烟尘污染单位给予环保补助资金的通知》,用经济手段鼓励企业治污,对没有限期治理的11家锅炉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是加强水源地保护和涉水企业监管。为了保障生活饮用水供水水质,2007年8月县人民政府按照《黑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与防护的实施办法》规定,划分并建立嫩江县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嫩政发[2007]77号)。今年按照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开展全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的通知》和黑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黑河市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县人民政府组织环保局、水务集团等相关部门按照新出台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调整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对重新划定的地表水源保护区进行了基础环境调查和评估,目前划分调整方案已报县政府和市环保局,待省政府批复。在加

4 大饮用水源地建设的同时,县政府加大了对喇嘛河的治理力度,喇嘛河综合治理方案和可研报告已委托东北农大进行编制,三年内完成城区唯一一条内河的综合治理工作。环保部门增加对涉企业监督检查频次,上半年对涉水和流域涉水企业检查6次,专项检查2次,对污染设施运行检查13家,危险化学品检查23家,加油站13个,物流配送中心2个,完成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13家。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有效地保证了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和避免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三是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结合我县噪声环境实际情况,从4月7日开始,联合综合执法、公安局开展了2008年嫩江县城镇噪声综合整治工作。制定了《嫩江县2008年城镇噪声综合整治方案》和《关于加强“两考”期间环境噪声综合整治的通知》,印发给相关部门和业户并在电视台播放3天,对全县建筑工地和沿街叫卖点进行了清理,共出动车辆30台次,人员210余人次,共没收高音喇叭60余个,音响30余个,全县噪声环境明显改善。在中、高考前5天监察大队全体出动,对高考考点周围易产生噪声的噪声源进行了认真的清理,考试期间监察大队全体人员周

六、日加班分三组,配合公安、综合执法对考场周围进行死看死守,保证考生考试不受噪声影响。由环保局牵头,综合执法局、公安局、卫生监督局、工商局、广播电视局等六家

5 单位联合开展全县餐饮行业综合检查。对饮食服务行业的排污情况、废气排放是否采用专业烟道及排放高度是否合格、饮食服务行业、小加工行业的排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是否齐全、曾经发生过居民上访的业户等进行重点检查;此次共检查经营业户300余家,下发联合检查通知300余份,补办环保临时排污许可证百余家。对下发通知后仍不补办环保临时排污许可证和随意倾倒脏水的饭店业户按照《黑龙江省居民居住环境保护办法》和《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罚;对小轧钢厂、塑料颗粒加工厂等小加工行业进行停产整顿。

三、我县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节能减排工作部署,确保我县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采取多种措施,使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一是加强领导,采取强有力措施保障减排。县政府制定印发了《2008年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并召开了全县环保工作推进会议进行落实,政府县长于明海就节能减排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了相关部门和企业年度减排任务。县政府与负有节能减排责任的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相关部门与企业对本单位的减排工作负总责。对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县政府实行奖励制度,对减排工作成效显著,完成减排任务及污染源达标排放的给予重奖,实施环保减排专项 6 资金以奖代拨。将节能减排完成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作为政府考核相关部门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业绩的重要内容,实行节能减排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县政府主管县长亲自带领环保局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节能减排检查组,逐一走访各重点企业,与企业领导商讨节能减排措施,督促企业必须按时完成减排任务。环保局中层以上干部对全县13家重点节能减排企业进行对接,实行减排企业联络员制度,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明确分工,每人负责1-2家企业减排工作,明确联络员职责,随时掌握减排进展动态,每月上报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掌握企业的节能减排推进情况,督促企业认真履行责任书所承担的义务和指标,环保局搜集了20家脱硫、在线监测经销厂家信息提供给减排单位,供企业自主选择,在治理过程中给予全方位的服务。二是狠抓重点减排项目,减排成果明显。(1)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 嫩江县污水处理厂工程是全市唯一在2008年启动并实施的污水处理厂项目,项目于4月2日开工建设,设备已安装完毕,8月28日进行了试水,设备运转正常,经现场初步监测,化学需氧量已达到污水综合排放一级标准,待9月中旬菌群培养成功后可正常投入使用;冰花啤酒有限责任公司污染处理设施现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经监测COD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嫩江县辰鹰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嫩江春酿酒有限责任公司污水治理工程现已完工,投入试运行;绿芳农药厂污水处理工程已选定施工单位,目前项目编制可研,预计11

7 月企业生产时治理工程可投入运行;(2)烟尘、二氧化硫减排项目 嫩江金星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计划总投资300万元完成脱硫设施,现正在安装,预计9月10日前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嫩江县辰鹰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新上2台湿法脱硫除尘设施(1台6吨炉在用,1台8吨炉备用),现已投入运行;嫩江春酿酒有限责任公司新上1台2吨锅炉,并安装了湿法脱硫除尘设施(另有1台旧4吨备用炉采用老牛角除尘),现已投入运行;小多宝山铜业、151煤矿脱硫设备正在安装中,预计9月10日前安装完毕;嫩江县海信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烟尘达标)、嫩江南华糖业有限公司、冰花啤酒有限责任公司(烟尘达标)、黑宝山煤矿除尘脱硫设施正在设备选型。三是多方努力、多措并举,共同促进减排。为在全社会形成节能减排的浓厚氛围,宣传部、发改委、环保局等10个部门联合发出倡议,在全县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为推进烟尘、二氧化硫减排,结合无烟城建设,环保等7部门联合开展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不能接入热网的供热锅炉、洗浴锅炉和工业锅炉下达限期治理,2008年1-8月份已有3家浴池更换了锅炉,其中1家安装了除尘设备。县政府继续加强旧城区改造工作,今年拆除平房污染源4万平方米,新接入海信集中供热5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预计达到220平方米。对改用环保锅炉和型煤锅炉的洗浴业户和其它企事业单位继续实行以补代奖等鼓励措施。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控制环境容量增量,建立了新开工项目审批问责

8 制,对负有新建项目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负有节能减排任务的重点企业及部门实行问责制,对未批先建和未按时完成减排任务的单位,追究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实施禁入,坚决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同时,环保部门加强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监察大队不定期检查企业排污情况,监测站每月对涉水企业进行一次监督监测,保证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四、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情况

近年来,我县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2006年7月3日,黑河市人民政府(黑市发[2006]78号)正式批准门鲁河湿地为市级自然保护区。2006年12月26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政发[2006]100号《关于同意中央站黑嘴松鸡晋升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正式批准中央站为省级自然保护区,填补了我县无市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空白。至此,我县自然保护区已增至六个,其中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区各一个、县级三个,省级森林公园一处,保护区总面积82073.3公顷,占辖区总面积的5.4%。

近年来,县政府及各业务部门加大了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不仅使各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同时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而且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环保局作为全县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部门,其最主要的任务是环境执法,积极把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纳入法制轨道。从1995年起,环保局就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纳入县(局)长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指标落实到大自然股,实施目

9 标管理,同时每年开展一次涉及保护区建设与开发项目的检查,对在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和自然资源开发项目进行取缔。

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单靠环保部门单枪匹马是难以完成管建任务的,因此,注重发挥环委会成员单位的作用,实施分工协作、发挥相关部门的综合效能。环保局与各保护区业务指导部门配合,为保护区管理站申请了编制,建立管理队伍,同时制定管护职责,为保护区的有效管理奠定了基础。

各保护区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同时,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发挥人民群众的参与效能,使得建立自然保护区这项工作日益深入人心并化为广大群众参与的自觉行为。科洛南山五味子保护区、高峰森林公园、中央站林场天然落叶松母树林自然保护区均在核心区和交通道口明显处埋设了界碑,各保护区根据本区的特点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如巡逻和护林防火制度,物候、气候观察制度,宣传联防保护制度等,基本上做到了一区一法。

保护区以保护与开发相结合为原则,注重三个效益的统一。如高峰森林公园,在保护的同时开发了旅游资源,使高峰森林公园成为我县的绿色南大门和休闲旅游的理想场所;中央站天然落叶松母树林自然保护区采集树种,成为我国天然落叶松树种的供应基地;科洛南山五味子保护区盛产五味子、桔梗、龙胆草、黄芪等20余种中草药材;白云乡、麦

10 海乡蕨菜自然保护区开发蕨菜生产,使资源优势转化为商品优势,保护了生态环境,又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走出了保护区经济自主的路子。

虽然近几年我县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取得一定进展,初步形成级别、类型较全,分布较合理的自然保护区网络。但是,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处于批而不建、建而不管的状态。所有自然保护区均未完成土地确权,保护区没有明确划界,土地纠纷增多,侵占和改变自然保护区土地现状日趋严重,保护区内人口增加,居民点扩大,过度砍伐林木、毁草开荒现象严重,个别自然保护区名存实亡,资金投入基本没有,制约了我县自然保护区事业的发展。

为了保障自然保护区事业的健康发展,切实解决自然保护区“批而不建、建而不管、管而不力”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规定,在环保部门的建议下,县政府已同意成立嫩江县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既中央站黑嘴松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行政上隶属于县政府,主任由主管城建副县长担任,农林副县长为副主任,环保、林业、畜牧、农业、国土及各级自然保护区所在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管委会下设办公室,与省政府已批准但未成立管理机构的中央站黑嘴松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或管理局)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11 对全县的各级自然保护区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申请报告已报市编委办,待批准后组建。

五、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嫩江县多数企业规模较小,经济效益较差,难以筹措治理资金;个别企业领导环保意识差,存在等和靠的思想;治理技术信息准备不足,服务不到位。

一是继续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落实目标责任状 ,跟踪污水处理厂、海信热电、金星能源、华夏水泥在线监测项目建设,尽早完成项目建设,完成减排指标。

二是加强无烟城建设,对不能接入供热管网又不达标排放的供热锅炉、洗浴锅炉,必须限期治理。对完成治理任务达标排放业户按程序落实环保补助资金奖励政策。 三是加强水源地管理,对地下水源地和地表水源地现场检查。

四是继续推进集中供热,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年内必须达到集中供热面积220万平方米,减少分散供热锅炉污染 ;启动海信热电有限公司二期扩容项目工作,为今后旧城区改造、取缔原煤散烧锅炉、减少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提供保障。

五是大力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采取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提高广大群众节能减排意识和生态文明观念,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节能减排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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