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盘龙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
规 程
一、竞赛日期
2010年11月2日至11月5日。
二、竞赛地点:拓东体育场
三、参赛单位:区属公办、民办中、小学(两乡两镇学校小学以中心学校组队参加,中学以校组队参加)。
四、竞赛组别
1、小学:2000年男、女子组;
2、小学:1998年男、女子组;
3、中学:初一男、女子组;
4、初中:男、女子组;
5、高中男、女子组;
五、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1、小学2000年男、女组,50米跑各校限报男、女运动员各2人。跳高各校限报男、女运动员各一人。
2、小学1998年男、女组,初一男、女组;初中男、女组;高中男、女组。每个项目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小学1998年组含两项接力)。有全能项目的组别每校限报全能运动员一人,可兼报接力(含两项接力),但不能兼报其它单项。
(二)动员参赛条件
1、小学2000年男、女子组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1- 在校学生。(含借读生)
2、小学1998年男、女子组的运动员必须是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学生。(含借读生)
3、初一男、女组的运动员必须是在校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含借读生)。
4、初中男、女组的运动员必须是在校的初中生(含借读生)。
5、高中男、女组的运动员必须是在校的高中生(含借读生)。
6、各组别借读生必须在该校就读一年以上者,并有借读学籍方可报名参赛。
7、以上各组别运动员必须持乡级以上卫生所或区级以上的医院健康证明(含心电图)才能报名参赛,无健康证明不能报名参赛。
8、各学校要制定一份参加田径运动会期间的安全预案,报名时交组委会。
(三)报名日期及报名办法
1、各学校必须在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前或后举行学校田径运动会,并将规程及成绩单各一份,于12月30日前送交区教师进修学校综合研究室郑春华老师。
2、小学2000年组及1998年组的运动员必须持户口册(或出生证)、学籍资料册(由教务处提供)、健康证明、报名单于9月27日至28日(星期
一、二)送交组委会审核报名。
3、初中(含初一年级组)、高中各组的运动员必须持原始学籍登记册、健康证明、报名单,于9月27日至28日(星期
一、二)送交组委会审核报名。
4、小学(2000年、1998年组)、初中(含初一年级组)、高中各组别的运动员,必须持《参赛证》才能参加比赛。没有《参赛证》与参赛级别不相符的运动员,报名时须交半身近照两张,制作《参赛证》才能参赛。
5、各组必须按报名时间办理有关报名手续,过时不予补报。报名后不予
-2- 更改。若确要更改者,每更改一项或更改一运动员姓名,各均扣团体总分10分,更改多项、多人按“10分×项数+10分×人数”的公式计算,从团体总分扣出更改分数。更改日期10月18日前截止。
6、填写报名单时严格按照男、女、组别、报名人数、项目认真填写,字迹工整,同时要制作成电子文稿,报名时一同交到报名处。
7、报项时小可以报大,但只能报同组别的项目。
六、竞赛项目
1、小学2000年男、女组项目(2项)50米、跳高。
2、小学1998年男、女组项目(15项)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栏高76.2厘米,栏间距8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竞走(男、女子3千米)、跳高、跳远、铅球(4千克)、垒球掷远(周长 25.42厘米)、三项全能。
3、初一男、女组项目(8项):100米、400米、100米栏(栏高76.2厘米,栏间距8米)、竞走(男、女子3千米)、跳高、跳远、铅球(男、女子4千克)、三项全能。
4、初中男、女组项目(13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男子110米栏(栏高91.4厘米,栏间距8.7米)、女子100米栏(栏高84厘米,栏间距8米)、4×100米接力、竞走(男5000米、女30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男子5千克、女子4千克)、三项全能。
5、高中男、女组项目(12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男子110米栏(栏高 100厘米,栏问距8.9米)、女子 100米栏(栏高 84厘米,栏间距8.5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男子6千克、女子4千克)、三项全能。
七、竞赛办法
-3-
1、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和补充规定。
2、竞赛分组由技术代表抽签决定。
3、运动员参赛必须持参赛注册证。
4、运动员不能无故不参加比赛。若因伤、病,应有大会医生证明及裁判长签字,但不允许更换运动员参加比赛。
5、检录时间:田赛于比赛时间提前20分钟检录,径赛于比赛时间提前15分钟检录,检录未到者按弃权处理。
6、起跳高度、助跳板离沙坑距离由组委会确定。
7、800米及800米以上项目采用不分道起跑,400米及400米以下项目采用蹲踞式起跑使用起跑器。
8、因下雨等特殊情况,由技术代表根据实情进行处理。
八、录取、奖励及计分办法
(一)奖励办法
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金、银、铜奖牌和证书,获得其它录取名次的运动员颁发名次证书。
(二)单项、团体计分
1、小学组:
单项:男、女分别录取前八名,按
9、
7、
6、
5、
4、
3、
2、1计分。全能、接力加倍记分。
团体:录取前十名(男、女得分合计团体总分)并发给奖杯。
2、中学组
单项:男、女分别录取前六名,按
7、
5、
4、
3、
2、1计分。全能、接力加倍计分。
团体:初中录取前六名、高中录取前三名(男、女得分合计团体总分)并
-4- 发给奖杯。
3、若遇单项名次并列,得分平均分配,则无下一名次。团体总分相等,按破市、区单项记录多者名次列前,若相等,则按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4、破市中、小学生纪录加20分;破区中小学纪录加10分;全能比赛中若破单项纪录,按破单项纪录加分处理,只加一次。凡破纪录者给予奖励,发破纪录奖金。
5、破纪录奖,总奖金为2000元(以破纪录的项次和人数平均分配奖金。同时,学校也要对带队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
大会按⑴体育道德风尚好;⑵遵守纪律、爱护公物,保持清洁卫生好;⑶拼搏精神强,运动成绩好;⑷服从裁判,尊重对方,团结友爱好;⑸宣传报导好等五个条件评选。
小学组评选5所代表队,中学组评选3所代表队。
九、其它事项
1、运动会筹备、比赛期间各学校及该校代表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都必须服从组委会的领导、指挥、管理、检查。
2、运动会期间,往返途中交通拥挤,各学校的行政及体育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沿途的安全工作,必须精心组织、有教师带队,集体行动。认真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避免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乡镇学校要周密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参赛师生的往返安全。
3、运动会期间外出参赛学生及带队教师餐费标准:学生每人每场15元,教练、领队每人每场30元,每天按两场计算。各学校按实际参加人数和场数计,由领队核实签字在本校开支。裁判员、工作人员由大会组委会统一解决。
-5- 各学校带好教育局统一配发的校牌,报到后按组委会要求统一入场。
4、严禁冒名顶替与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和冒名顶替者将取消比赛资格和比赛成绩,追究领队和教师责任,取消该校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5、抽调单项成绩优异运动员组建区学生田径队时;所涉及学校应积极支持,不得以任何借口与理由阻碍人员抽调,否则,取消团体、个人成绩和名次;并收回奖状、奖牌、锦旗,全区通报。
6、第一次领队、教练会订于9月6日(星期一)下午2:30在区教师进修学校一楼阶梯教室召开,请准时参加。第二次领队会定于10月25日(星期一)下午2:30在区教师进修学校一楼阶梯教室召开。
报名地点:盘龙区教师进修学校三楼。联系人:郑春华、李春燕、郝明、张潜、王珈。联系电话:3138
526、13354989815
十、本规程的修改权、解释权属盘龙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竞委会。 十
一、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局 昆明市盘龙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201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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