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7
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7-1)
填表 说 明(7-1)
一、本申请表应当使用计算机打印,内容应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
二、对于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三、有关审查意见和签名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求工整清晰。
四、封面中“市级建设主管部门”,是指建造师注册聘用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辖市或扩权县(市)建设主管部门。
五、“身份证明”应优先使用个人身份证。按国家规定,没有身份证的人员才可以考虑使用军官证、警官证,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可使用护照。
六、“注册专业”,是指原批准的在注册有效期期限内,且未失效的注册专业;
七、“校验码”是指原执业印章上的校验码;
八、“遗失、污损原因”栏中注明遗失、污损内容,遗失补办的附省级以上公开发行报纸上刊登声明作废的证明材料。
九、各类证书原件的复印件、证明材料应真实、清晰、简要。
十、所提交的表格和附加材料统一使用A4纸。
市级建设主管部门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补发或更换汇总表(7-2)
制表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公章)日期 :年月日
《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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