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田乡2012年度机关领导干部、事业干部
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规范我乡干部职工岗位责任制考核工作,理顺考核关系,明确考核标准,完善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机制,依据腾人社联„2012‟4号、腾人社„2012‟62号及《团田乡干部职工岗位责任制考核方案》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和县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考促管的思想,进一步推行和完善岗位责任制,把各部门单位建设成为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廉洁务实的战斗集体。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客观全面、公正合理、注重实效、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考核结果与年终奖金挂钩,激发干部勤奋工作、开拓创新的热情,切实提高全乡干部职工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务实高效的自觉性,确保全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四、考核对象
(一)乡级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二)乡机关聘用的临时人员。
(三)乡党委、政府确定的参加乡内考核的上划单位人员。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
考核对象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作风、主要工作成绩和存在不足等情况写出个人总结。
(二)实行量化计分考核
1、考核采取领导班子打分与群众打分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
(一)考核工作以职位职责和所承担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严格控制优秀比例,优秀等次人员须得分91分(含91分)以上且民主测评优秀票达30%(含30%)以上,按不超过参评人数20%的比例确定,比例超过20%的一律不予审批。优秀比例实行分职务层次控制,分为科级(含非领导职务)干部、一般工作人员两个层次,各职务层次优秀人员名额按其应参评人数20%的比例计算,不得互相侵占。
2、试用期内人员、2012年7月1日后转正的新录用人员、按保发„2001‟10号文件提前退休人员、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指导员不纳入本单位计算优秀比例的基数。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指导员不占单位优秀名额,但须纳入单位年度考核一并上报考核主管机关审批。
3、参评人员述职结束后,进行干部职工民主评议和无记名量化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该同志的职工测评分,占60%;乡领导班子评分占40%。两项分值相加为考核对象的总评分。
4、年终测评分数在59分及其以下为不称职,60分—69分为基本称职,70分—90分为称职,91分以上确定为优秀,优秀等次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20%。分科级(含非领导职务)干部、一般工作人员、上划站所、乡内聘用人员,优秀比例按人员职数的30%计算。乡科级干部设2名优秀,一般干部设3名,乡属事业单位设1名优秀。
5、县级优秀按比例及人员结构从高到低计算。
五、考核结果公示
考核结果由各单位在报送审核前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按规定进行公示,其中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须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对有争议的人员,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要认真查清情况,然后依据事实重新确定考核等次。
六、考核奖励
(一)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的公务员,以其当年十二月份基本工资额为标准发给年度考核奖金;当年退休的人员,按其在岗位履职的时间按月折算计发年度考核奖金。
(二)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按《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规定予以嘉奖。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由单位在年度考核结果公示期满后,提出嘉奖意见、填写奖励审批表和奖励审核备案表,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报县委、政府批准后予以嘉奖。
(三)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予以记三等功。
单位在年度考核结果公示期满后,提出记三等功的意见、填写奖励审批表和奖励审核备案表,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报县委、政府批准后予以记三等功。
(四)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及其以上等次的机关工勤人员的奖励,以其当年十二月份基本工资额为标准发给年度考核奖金;被确定为优秀的,再以其当年十二月份基本工资的三分之一的标准发给一次性奖金。
(五)不参加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和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以及按保发„2001‟10号文件办理提前退休的人员,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六、奖惩办法
(一)奖金构成:由考绩奖、风险奖、岗位责任制考核奖、优秀奖等构成。
其计算方式是:奖金= 考绩奖+风险奖+岗位责任制考核奖+优秀奖
(二)奖金评定方法
1.考绩奖: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对个人考核后的总评分,算出奖金。个人所得分数按分值计算奖金,即为个人得奖数。
其计算方式是:考绩奖=考核分数×考绩基数金额
2.风险奖:根据年终单位、个人述职考评情况,产业发展任务完成的、考评称职以上的风险抵押金足额发放回个人。
3.优秀奖:考评优秀者除足额发放风险抵押金外再发给风
险抵押优秀奖500元。
4.岗位责任制奖:按一般干部职工、二级班子、乡级班子3:4:5的比例计发。
5.乡党委、政府确定的,已缴纳风险抵押金的上划单位人员,参加乡内考核按年确定总数,考核7个月,考核基数为总数的十二分之七。
6.年内退休、调出、调入人员,按年确定总数,实际工作时间,平均到月,按月计发。
7.乡机关聘用的临时人员,年终考核称职的,按工作月份每月计发300元奖金。
(三)奖金来源:年终根据考核范围规定的人数,由乡财政列支。
六、组织领导、成立考核评议领导小组
为体现考核工作的集中统一,确保考核奖惩工作的有序开展,考核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专门成立考核评议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组 长:姚松昌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明连山 乡党委副书记
康世昌 乡纪委书记
成 员:黄治波 乡党委委员、党政办负责人
孙发斌 乡党委委员、综合监管办负责人
杨世楼 纪委副书记、人事干部
尹可猛 乡党委组织员、团委书记
董保行 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唐恩献 计育办负责人
孙积才 项目办负责人
吕正青 财政所所长
考核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组织群团办,由杨世楼、尹可猛、黄朝恩负责具体工作。
中共团田乡委员会
201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