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南通市园丁奖评奖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4 00:42:3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南通市园丁奖评奖办法

(通政办发[2004]102号)

第一条

为积极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加快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步伐,推动科技兴市战略的深入实施,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南通市“园丁奖”为我市基础教育工作的年度最高奖,每年评选一次,由市政府在教师节予以嘉奖。

第三条

南通市“园丁奖”的评奖对象为全市基础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教育工作者。

第四条

南通市“园丁奖”每年评选10名,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8名。市政府一次性奖励每位获奖者人民币1万元。

第五条

南通市“园丁奖”评选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采用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法进行,具体申报条件为: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培育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二)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方面成绩突出;

(三)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在学校管理、教育科研、后勤保障等方面成绩突出。

第六条

南通市“园丁奖”评选分为四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人员推荐。市教育局将候选名额分配至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局直属学校,各单位须及时将推荐名单及事迹材料报市教育局(申报表附后)。

(二)第二阶段,专家评议。市教育局聘请名师、名校长等组成专家评议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打分,并对得分在前12名的人选进行综合考察。

(三)第三阶段,政府审定。市教育局综合专家评议和综合考察的情况,提名10位“园丁奖”候选人,报市政府审定。

(四)第四阶段,社会公示。将经市政府审定的南通市“园丁奖”获奖名单及简要事迹在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第七条 “园丁奖”评选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履行民主程序。

第八条

南通市“园丁奖”获得者的主要事迹,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考核、晋级的依据。

第九条

南通市“园丁奖”获得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即撤销其奖励,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

第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五一评奖办法

陈志萍申报南通市园丁奖事迹材料

南通园丁奖评选办法修订

安徽省专利奖评奖办法

中华人口奖评奖办法

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评奖办法

麦积山文学艺术奖评奖办法

园丁奖材料

南通市职工代表大会操作办法(试行)

优秀实习生评奖办法汇总版

南通市园丁奖评奖办法
《南通市园丁奖评奖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南通园丁奖 办法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