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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评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2 15:42:0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黎城县国家税务局文件 黎国税发„2010‟30号

黎城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黎城县国家税务局2010年政风行风评议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稽查局、西井税务分局:

现将《黎城县国家税务局2010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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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城县国家税务局

2010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长治市国税系统2010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和《黎城县2010年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黎城县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原则,以促进我局作风转变,行政效率、执法水平、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为目标,以解决损害纳税人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纳税人满意为检验标准,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创优税收发展环境,为我县 “五项战略”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黎城提供有力保证。

二、评议范围、方法及工作目标

评议的范围是:县局机关及所属的西井税务分局、稽查局。 重点评议对象:根据市局及县行评办的规定,2010年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办税服务厅、内设股(室)、稽查局、税务分局、关键岗位为重点,深入开展 “群众评站所、百姓得— 2 — 实惠”活动,督促基层单位(岗位、窗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使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

按照县行评办的要求,经研究,确定我局办税服务厅、西井税务分局为重点窗口,参与县行评办组织的重点岗位评议和“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评议。

评议的方法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纠、评、建相互促进的方法,认真扎实地搞好评议工作。要坚持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工作方法,认真进行自查、自评、自纠,找准问题,查清原因,积极整改,重点解决损害纳税人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构建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以扎实、显著的政风行风建设成果,接受政府行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评议。

评议的工作目标是:在当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进入先进行列,争取免评。

三、评议内容

(一)完成上级和当地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情况。按照2010年市国税系统工作部署和县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分解到我局的工作事项以及《2010年全市国税工作要点》和《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提出的工作要求和工作任务。

(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情况。要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

— 3 — 题。切实纠正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违规强行推广纳税申报方式、违规强行指定税控器具品牌产品、强行指定税务代理的问题,切实解决信息技术运维中纳税人反映强烈的部分运营商强行收费、“搭车”推销通用设备、只收费不服务等突出问题。围绕依法行政、窗口形象、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内容,对社会关注程度高、纳税人反映强烈的个别单位,少数干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作风粗暴、刁难纳税人等突出问题,认真进行纠建整改,提高行政效能。

(三)创优发展环境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大力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决定》、《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牢固树立以纳税人为主体的观念,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具体制度,大力推进办税服务厅的标准化、一体化建设,试点探索“同城通办”办税方式,开展纳税人自助办税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完善个性化纳税服务,实施分类纳税辅导、申报纳税、税收援助等服务,创优税收环境。同时,要加强对“两个减负”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的负担。

(四)推行政务公开、优化纳税服务的情况。继续深入推行文明办税“八公开”,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不折不扣地贯彻— 4 — 执行《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优化纳税服务的十条规定》、《纳税咨询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和《税收管理员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纳税服务方面的制度和办法。把优化纳税服务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在税法宣传、咨询辅导、办税服务、政务公开等方面的作用,营造和谐融洽的办税环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纳税人的监督。

(五)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要紧紧围绕“一个中心、四项重点”总体工作要求,严格履行岗位工作职责,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要把狠抓工作落实贯穿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全过程,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考评,确保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将工作职责履行到位,将2010年的工作任务落实完成到位。

(六)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情况。要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税务人员依法行政、优化服务的自觉性,营造文明和谐、便捷高效的办税服务环境。要紧紧抓住为群众、为纳税人办实事、办好事这一重点,通过完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不拖延;通过完善督办反馈机制,确保调查处理结果不延误;通过完善跟踪回访机制,确保处理结果不留遗憾。同时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阶段(2010年6月底前)

— 5 — 1.认真安排部署。要按照市局和县行评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组,设立相应的办事机构,制定出台行评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时间进度表,召开评议工作动员大会,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2.开展政风行风承诺活动。要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纳税人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承诺重点集中解决1—2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并按要求报县行评办审核备案。对承诺的内容,要通过新闻媒体、版面公示、网站宣传等形式,向纳税人及社会各界进行公示,认真接受监督和检查。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承诺内容全部兑现,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3.加强对政风行风特邀监察员的聘用和管理工作。要按照县行评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特邀监察员续聘、培训、管理和使用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政风行风建设中的监督、指导和宣传作用。

4.大力营造行评工作氛围。通过新闻媒体、单位网站、办税服务厅的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大力宣传国税部门的职能、职责以及政风行风评议的内容、方法和步骤;大力宣传文明办税“八公开”和国税部门的各项服务承诺。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积极参与、严格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行评工作氛围。

5.积极参加县行评部门组织的 “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 6 — 风面对面”等活动,通过电台、电视台与群众对话,现场解答群众反映的政风行风问题。要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的涉税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对群众反映的税务人员违规违纪问题,要认真严肃查处,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

6.公开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或评议网址,继续开展纳税服务即时评议,及时了解掌握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对国税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调查评议与整改反馈阶段(2010年7月至10月) 1.开展政风行风问题调查。以走访纳税人、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明察暗访等形式,深入了解本单位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准问题症结,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提高。并于2010年7月20日前将政风行风问题调查报告报市局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办公室。

2.组织召开民主听证对话会。县局将按照“会前发现问题定主题、会上围绕主题找不足、会后突出追踪抓整改”的工作机制,召开民主听证对话会,邀请社会各界评议代表、纳税人和政风行风特邀监察员进行现场评议,有针对性地解决参会人员反映的实际问题。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好县局组织的民主听证对话会活动,同时也要按照县行评办的要求,开展好相关活动。

3.开展纳税人满意度测评。根据市局安排,为进一步推进行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提升纳税服务层次,今年,市局将深

— 7 — 入各县(市、区)局,在其辖区内的纳税人中进行纳税服务满意度测评,检验基层单位的行风建设及纳税服务状况,掌握纳税人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为此,我们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不折不扣地认真落实,做好行评的各项基础工作。

4.开展明察暗访。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加强对重点评议对象,即办税服务厅、股(室)、中心、稽查局、西井税务分局、关键岗位的监督检查,坚持每周至少暗访一次,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各单位对上级组织开展的明察暗访,一定要端正态度,虚心接受,杜绝抵触情绪,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予以整改,并及时向县局报告。

5.抓好整改反馈。要把整改工作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全过程,针对自评发现的问题、行评部门反馈的问题、新闻媒体报道的问题、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及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归类,要坚持“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的整改反馈工作标准,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限时解决;对一时无条件解决的,要作出说明。整改情况要及时报告市局行评领导组办公室和县行评办。

6.积极参与网上问卷测评和现场问卷测评。市行评办每季度在《长治政风行风建设网》对参评单位进行一次网上问卷测评,同时要组织评议代表对被评部门进行现场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总体评议的依据之一。我们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配合— 8 — 好市行评办的网上测评和现场测评工作,争取国税部门获得好成绩。

7.抓好建章立制。要通过政风行风评议,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促使评议由解决具体问题向建立预防机制转变,由突击性推动向靠制度保证转变,由外力推动向自觉行动转变,积极建立纠评建相互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形成靠制度约束、靠工作衡量、靠群众评价的评议氛围。

8.重视发挥政风行风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促进作用。今年,县行评办将实行政风行风监督员直联领导制,要求监督员以组为单位,与相关领导进行直接联系,定期汇报监督情况和上交书面报告,及时反馈被评单位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我们要结合参考这一工作模式,加强对特邀监察员的管理和使用,杜绝聘而不管、聘而不用的现象,切实发挥好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

(三)工作考核和总结提高阶段(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

1.认真总结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要及时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和不足,再接再厉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抓好政风行风建设的新途径、新路子;要继续完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制度,积极构建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推进

— 9 — 政风行风建设迈上新台阶。专题总结报告于2011年1月15日前报市局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办公室。

2.主动进行工作汇报。要主动向当地党政领导和行评部门汇报我局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确保上级单位全面了解和掌握我们的工作成效,争取当地党政机关对国税工作的支持和认可。

3.积极接受检查和评议。要认真汇总整理全年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资料,全面、系统地反映我局政风行风建设成果,为行评检查组详细了解、检查我局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提供良好平台;要积极配合好行评部门的问卷测评活动,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确保本单位在当地行评中取得优异成绩。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县局成立评议领导组。领导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李建斌(黎城县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王恩荣(黎城县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祝志军(黎城县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石建松(黎城县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涵平(黎城县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何雷波、李红宾、乔 亮、贾红旗、杨彩玲、孟艳芳、郝红芳、王路红、程向彬、郑永军、申志军、李进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局监察室。

— 10 — 办公室主任:王涵平(兼) 办公室成员:李进旺、张素芬

六、几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体现,是促进依法行政、作风转变,效率提高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认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重要意义,继续把政风行风评议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各单位的“一把手”是本单位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负总责,要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二)注重实效,做到让纳税人满意

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并与税收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要注重解决纳税人提出及检查发现的实际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究,限期整改,及时反馈。要切实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纠正和杜绝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纠正和杜绝机关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在改进工作作风、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上动脑筋,在提高办事效率、优化纳税服务上下功夫,在加强对税务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上做文章。始终把纳税人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我局政风行风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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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沟通,增强行风评议的工作合力

要积极与县行评部门进行沟通联系,主动接受其监督指导,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个阶段的评议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内外网站,对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广泛宣传,自觉接受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良好的作风和优质的服务赢得社会各界的满意和好评。各单位要认真编写《行评动态信息》,每月向县局行评领导组办公室报送1篇以上信息,县局将择优向市局或县行评办进行推荐。

(四)完善制度,构建政风行风建设及评议工作长效机制 在总结近年来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要求,认真研究,大胆探索,努力创新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方法和措施,建立健全符合实际、操作性强、具有针对性的制度办法,积极构建政风行风建设及评议工作长效机制。同时,要在制度执行上下功夫,要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监督考核等方式,促进各项工作制度的执行落实,要切实把制度规定落实到具体的行政行为及纳税服务当中,转化为实际成果。

七、工作奖惩

为确保行评工作落实到位,取到实效。县局将推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奖惩机制。

(一)表彰奖励

— 12 — 对在县行评中进入先进行列或免评的单位,县局将予以通报表扬;评选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工作者并予以表彰奖励。

(二)责任追究

对在政风行风评议中被评为“群众不满意基层站所”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由县局对单位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记入廉政档案;对在重点岗位社会评议中名列后三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分管领导、股室(窗口)负责人及岗位人员要作出书面检查,并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在政风行风评议期间,凡被市以上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严格按照《长治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管理责任制(试行)》、《长治市国家税务局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及《长治市国家税务局税风税纪监督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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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办公室行评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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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评承诺书

行评标语

行评自查报告

行评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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