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协管员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2 17:44:0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XX区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协(专)管员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X人社发„2010‟120号)精神,加强对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协(专)管员的管理(以下简称协(专)管员),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对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建议;

2、获得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劳动报酬和享受相关待遇;

3、对有关部门的处罚提出申诉和控告;

4、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义务

1、履行协(专)管员职责、任务;

2、爱岗敬业秉公办事;

3、正确处理与服务对象的关系,不谋取私利;

4、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

二、工作任务

(一)广泛宣传就业政策。积极开展就业服务、就业政策宣传进家入户活动,对服务对象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及时、热情地提供政策咨询。

(二)积极收集空岗信息、建立用工信息网、为服务对象提供就业岗位,每年挖掘就业岗位不少于100个。

(三)树立人本服务理念,积极做好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推荐培训、扶持自主创业、挖掘培育典型等工作:积极开展ABCDE分类就业指导模式,对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A类人员,每月不少于1次推荐就业;对有就业愿望无就业技能的B类人员,按服务对象意愿推荐1次培训,每月开展1次入户调查并推荐就业;对有就业愿望但身体状况差的C类人员,根据身体状况适时提供与其相适应的灵活就业岗位信息,每季度不少于1次上门服务;对有就业能力但无就业愿望的D类人员,每季度开展1次就业指导,帮助其转变观念后推荐就业;对无就业能力生活确有困难的E类人员,建议相关部门予以救助。

(四)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建好十本台帐:即劳动力资源台帐、失业人员台帐、就业困难群体(包括“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家庭”、“4050”人员)台帐、职业技能培训台帐、用工需求台帐、就业服务(包括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台帐、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台帐、就业登记台帐、农民工台帐、高校毕业生台帐。做到十清:即失业时间清、失业原因清、家庭状况清、就业意愿清、培训要求清、技能水平清、就业去向清、政策享受清、社会保险关系清,以及辖区单位用工需求清。

(五)积极开展就业援助,千方百计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

(六)组织和参与用人单位联系会、社区代表会、就业困难对象座谈会。

(七)每月按时按质上报相关报表、台帐。

(八)保障信息发布网络畅通,每天信息上网时间达到工作时间的80%,或每周下载用工信息并对外发布。

(九)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建立退休人员信息台账。

(十)接受街、镇(园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检查和区就业局适时抽查。

三、聘用办法

(一)聘用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社区就业服务工作,服务意识强;

3、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4、熟练掌握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

5、XX区区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二)聘用程序

1、社保所聘用协(专)管员,将聘用条件在辖区内公布,公开报名;

2、社保所负责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初审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提前1个月报区就业局;

3、区就业局审查同意后由社保所聘用,聘用时社保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四、辞职与解聘办法

(一)辞职

协(专)管员因个人因素辞职,应提前1个月分别向社保站、社保所提出申请,经社保所同意后报区就业局备案,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后方能离职。

(二)解聘

协(专)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1、违反双方劳动合同款项;

2、工作中违规办理相关业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并造成经济损失的;

3、对辖区内失业人员底数不清、服务不到位、台账未实行动态管理,2次整改不合格;

4、年度综合考评不称职。

五、考核管理

社保所负责协(专)管员的考核工作,区就业局负责监督实施。

(一)考核原则:实行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民主集中的原则。平时考核:考核协(专)管员完成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翌年1月进行。

(二)考核内容: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勤”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绩”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廉”指廉洁奉公、不徇私情、公道正派、不以权以职谋私。

(三)考核结果:年度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 根据协(专)管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表现,结合平时考核情况,评定考核等次。

1、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以下条件: (1)能正确履行协(专)管员职责、任务,业务熟悉;

(2)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工作勤奋、吃苦耐劳、有创新精神、成绩突出、效果显著

(3)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被评为当年充分就业社区或复查通过;

(4)得到群众肯定,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 (5)按时上报相关报表、台帐,数据准确无误。

2、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以下条件:

(1)能正确履行协(专)管员职责、任务,对业务知识较熟悉; (2)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积极肯干; (3)较好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被评为当年充分就业社区或复查通过;

(4)偶有群众投诉,群众满意度达到60%(含60%)以上; (5)按时上报相关报表、台帐,数据偶有错误。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确定为不称职:

(1)政治、业务素质较差,责任心不强、难以适应工作要求; (2)工作中团结协作意识不强,无原则纠纷、有严重失误或失职现象。

(3)未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就业社区复查被摘牌; (4)常有群众投诉,群众满意度调查低于60%。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1)群众举报违规办理相关业务,经核查属实的; (2)抽查中发现违规办理相关业务的。

5、考核的基本程序: (1)被考核人写出书面总结;

(2)考核按述职、民主测评、集中的程序进行; ①被考核人阐述上年度工作实绩和日常表现情况;

②民主测评团根据被考核人的述职情况结合工作实绩给予客观评价;民主测评团由服务对象、社保所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组成;

(3)考核完毕后,社保所将推荐为优秀协(专)管员名单及资料报区就业局。

6、协(专)管员年度考核应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按总人数的10%推荐上报区就业局。

六、奖惩办法

(一)奖励

1、年度综合考评为优秀的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奖励经费从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2、年度综合考评为称职的可在下年度继续聘用。

(二)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将视情况予以警告:

1、在检查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经查实有违规办理相关业务,并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辖区内服务对象底数不清,台账未实行动态管理,限期整改1次不合格;

3、服务不到位,服务态度恶劣,社区居民代表评议不合格。

七、设立举报制度

区就业局、社保所、社区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区就业局举报电话:986275583,社保所、社保站应对外公布举报电话。

八、服务社区的高校毕业生参照本办法管理执行。

协管员管理办法

协管员管理办法

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办法

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

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

食品药品协管员管理办法

流动人口协管员管理办法

协管员

协管员

劳动保障协管员管理办法

协管员管理办法
《协管员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