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晚自习考勤制度
第一条 系部值勤
1.系部值勤时间为晚上7:25~9:00,系部人员值勤时戴校徽、工作牌,不准穿拖鞋、不准带零食进入图书馆或阅览室。
2.系部值勤人员在值勤时发现有人讲话、接电话、吃东西、穿拖鞋或女生穿高跟鞋踩出声音太响,都有权利进行阻止和劝说。
3.系部值勤人员监督学生签到时,如发现有人代签或签到之后就走人的可以向院部及时反映情况,院部会采取相应的措施。
4.系部值勤人员监督学生签到时,要查看同学是否有带借书证,如发现有人未带,则可以阻止其签到。
第二条 学生
1.在图书馆上晚自习的同学必须于晚上7:30进入图书馆自修室或阅览室,超时则视为迟到。
2.学生进入图书馆时,不可穿拖鞋,不准带零食进入自修室或阅览室,女生穿高跟鞋应尽量声音。
3.在图书馆看书或自修时,切勿接电话,勿与他人窃窃私语,勿大声喧哗。
4.学生在图书馆上晚自习时不准早退。早退时间为9:00之前。
第三条 院学习部
1.对系部考勤实行不定期抽查,如果发现有系部出现迟到或早退的现象,按照院学习部管理条例来处罚。
2.对图书馆晚自习情况实行不定期抽查,与系部值勤人员配合好,狠抓迟到,早退现象。
院学习部
2011年3月10日
《图书馆晚自习考勤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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