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定金协议书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预购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二手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转让的二手房位: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铭仕俊景 栋 单元 ,(以下简称该二手房)。甲方已取得该二手房的所有权证(编号: ),该二手房建筑面积为:平,产权人:________ ,房地产用途为:商品房。 第二条 该二手房产权现状为:银行抵押,甲方对该二手房享有完全处分权。该二手房若存在租约,甲方须于二手房交付乙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乙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该二手房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柒拾叁万陆仟元整,(小写) 元。 第四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贰万整元(20000元)人民币的定金,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甲方在收取定金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身份证件,房屋证件和手续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房屋无任何产权纠纷,也未对该房屋及其产权设定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留置;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所提供的身份证件须真实、有效;
2、签定本协议后,乙方须向甲方交纳购房定金人民币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收到购房定金、过户手续费及购房余款时都须向乙方开具收据。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在签定本协议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出售该房屋(因国家政策不允许上市外)否则甲方以双倍定金返还予乙方。
2、甲方保证,其所销售的房屋无任何产权纠纷,也未对该房屋及其产权设定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留置,如果因此出现任何形式的争议,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3、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的,甲方有权保留乙方支付的定金。
五、终止条款;
1、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协议即视为终止,并且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将乙方交纳的定金退还予乙方。 (1)经协商,甲、乙双方均同意终止协议;
(2)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如战争、自然灾害等),本协议无法履行; (3)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原因,本协议无法履行;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2份,乙方1份, 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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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章)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