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名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遂名宇建[2011]8号
关于设立大英县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
申 请
大英县人民政府: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8]5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函[2008]256号的规定,经遂宁市名宇园林有限公司、遂宁市名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及其他5名自然人共同研究,拟组建
大英县合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一、组建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依据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8]5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函[2008]256号)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遂宁市名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符合发起人条件规定,经与1位企业法人、5位自然人研究,拟共同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大英县合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精神,大英县 全省28个革命老区和原国家、省定贫困县之一。出资5000万元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川法[2008]54号文对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需求。因此公司认为:我们六位股东共同出资5000万元设立大英县合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国家政策和注册资本金的要求。
二、组建小额贷款公司的可行性
(一)组建小额贷款公司的目的意义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不吸收公众存款,可经营贷款业务的新型机构,是我国改善金融服务而进行的重要金融体制创新,在我市县组建小额贷款公司,首先有利于加强对我市、县“三农 2
“发展、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推动我市县城乡统筹发展。其次有利于充分调动民间资源,活跃我市县金融市场等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有利于解决金融需求。融资难一直是制约市县经济结构调整、阻碍“三农”、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城镇居民发展的一大瓶颈,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和运作,为有效解决融资难开辟了新途径。经调查在全市3万多家中小企业、微小企业和近7万户工商户中,融资需求缺口资金达100亿元以上,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能够有效地满足其对贷款快、频急的需求,有助于形成金融服务合理分工、功能互补、有序竞争的多层次体系,促进经济金融的健康发展。
2、有于利金融服务创新,小额贷款公司是介于正规金融机构与民间借贷资本之间的一种有益偿试,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对改善金融环境、缓解中小企业、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广大农户的资金紧张,有着不可代替的作用,同时也为充沛的民间资本找到了一条阳光化的投资通道。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工作能够有效推进金融创新步伐,打破金融机构统揽信贷的现有格局,激活金融服务市场,促进正规的金融机构进一步,改善信贷服务,提高信贷质量。
3、有利于推动产业资本转型。近年来,民营企业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利润空间压缩,短期内很多民间资本从传统 3
产业退出后,积极寻求新的投资出路,小额贷款公司刚好为产业资本转型提供了机会。从借贷方来看,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对推动中小企业、微小企业和“三农”组织技术创新及产业升级也同样有着重要意义。
(二)遂宁市名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条件有能力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100万元,有足够的经济条件和充沛的人力资源。公司综合实力强,经营效益好,无负债率。在今后的管理中,也完全能力经营好额贷款公司和控制好贷款风险。
三、“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
小额贷款公司名称拟定为:大英县合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四、拟设“小额贷款公司”的规模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川办发[2008]54号和川办发[2008]256号文件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注册资本金的要求。遂宁市名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经与其他6股东协商,决定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股东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入股。
五、“小额贷款公司”各股东投资比例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8]54号文件第三条第二款的要求, 4
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原则上,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为此,新组建的小额贷款公司各股东的出资额及其股权结构分布如下:
1、遂宁市名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出资600万元,占12%;
2、遂宁市名宇园林有限公司出资900万元,占18%;
3、王国勤出资800万元,占16%;
4、代 云出资800万元,占16%;
5、彭际源出资800万元,占16%;
6、彭 迅出资800万元,占16%;
7、陶小琼出资300万元,占6%;
以上出资额和股权结构已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并已签订了出资协议,该股权结构符合省政府(川办发[2008]54号)文件的规定。
六、新组建的小额贷款公司营业场所位于大英县新城区商业长廊1-19-15。
七、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范围及支持对象
小额贷款公司在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的指导下,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开展小额贷款业务、不吸收公众存款,不非法集资。
小额贷款公司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宗旨,积极稳妥为我市县广大农户、中小企业、微小企业和个体 5
工商户提供信贷服务,并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
八、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及风险控制
所有出资人均为公司股东,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选举徐厚平任董事长,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公司股东会选举彭迅为公司监事。董事会聘请唐德建为公司总经理。以上人员均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为使公司健康发展,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规定,建立组织结构并按照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和管理。
(1)公司自觉接受政府的监督管理。
(2)公司建立出资人承诺制度。公司股东与公司签订承诺书,承诺自觉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
(3)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董事、监事,制定稳健有效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4)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切实加强贷款管理。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业务活动和财务活动。
(6)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拨备制度,准确进行资产分类,充分计提呆帐准备金,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盖风险。
(7)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股东、主管部门、向期提供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披露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年度业务经营情况,融资情况、重大事项等信息,必要时向社会披露。
(8)接受社会监督,不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 (9)接受央行对公司的利率、资产流向的跟踪监测,定期向信贷征信系统提供借款、贷款金额,贷款提保和贷款偿还等业务信息。
(10)积极参加市县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组织的相关业务,提高业务技能和政策水平。
九、为使大英县合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顺利组建,经全体股东于2011年3月3日共同商议决定,组建大英县合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筹备组,由徐厚平任组长,王国勤、代 云、彭际源、陶小琼、彭迅五人为成员。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
二O一一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