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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方案(优秀)

发布时间:2020-03-02 09:02:1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方案

华池一中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增强广大教职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进一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精神,落实市县《〈关于在全市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甘肃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积极开展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指导思想,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指导方针,全面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规政策,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纳入常规管理,渗透到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以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增强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和语言应用能力。

二、机构建设

1、建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学校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创建工作。 组长:徐占库(校长)

副组长:冯述龙(副校长)、王元兴(副校长)

成员:唐生海、鲁振国、张仕钊、张武岩、李云云、王治国、任建新

2、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宣传组和督查组。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事务,并将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宣传组负责创建活动的宣传及相关校园文化的布置;督查组负责检查各项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及质量。

(1)宣传组组长:王元兴

成员:张武岩李云云鲁振国

(2)督查组组长:冯述龙

成员:王治国任建新张仕钊

(3)办公室主任:唐生海

成员:各处室负责人、语文组组长。

三、工作重点

1、积极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教育教学的基本用语用字。

2、充分发挥教育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对学生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使学生具备良好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3、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营造浓厚的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校园氛围,形成与教育教学融为一体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

4、做好自查、整改等工作,写好总结,准备好相关档案资料,迎接检查。

四、具体措施

(一)大力宣传,师生达成共识。

1、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是保证社会高效运转和提高社会信息化水平的必要条件,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目标的基础性工作之一。

2、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是素质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学生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既是培养学生良好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造就高素质的劳动者的需要,又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审美教育的有效手段。

3、开展示范校创建活动,可以规范我校教学活动,提高全体师生的科学文化素质,提升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进而构建和谐校园,全面提升学校的美誉度。

(二)多管齐下,营造良好氛围。

1、积极探索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相结合的途径。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开辟“双推”专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学校创建示范校活动实施方案及有关安排等。

2、利用升旗仪式、班会、广播等途径进行“推广普通话,推广规范字”的宣传,利用宣传橱窗和黑板报推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板块,介绍规范语言文字的相关知识,创设规范语言文字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3、政教、团委做好每年9月份的“推普周”宣传活动。教务处和语文教研组组织在学生中成立规范语言文字活动小组,制定活动计划,坚持开展普通话口语实践活动和规范用字活动,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趣味性强、活泼生动,以培养学生普通话口语能力和兴趣。

4、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置“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等永久性标语牌三处以上。在学校教学楼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设置提示使用规范字和普通话用语的标牌,把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和校园文化建设结合在一起。

5、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计划及校园文化建设中要明确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班主任和语文教师要指导学生搞好班级文化建设,办好班级黑板报,充分发挥班级文化在推行规范汉字方面的作用。要求全体师生规范使用汉字、标点符号、汉语拼音等,严格执行《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简化字总表》《标点符号用法》《汉语拼音方案》;要求学生必须正确掌握常用规范汉字,不写繁体字、异体字,减少错别字。

(三)强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1、教学主管校长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语言文字工作,全面落实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把普通话融入校内各类活动之中,使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渗透到学校各项教育教学中来。学校牌匾、印章、公文、标语、指示牌、板报、校报、宣传材料、网站用字,都要使用规范汉字。禁止使用不规范字和繁体字(教学需要除外()如已经淘汰的异形字和旧字形,已经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字,生造的简体字、错别字等)。

2、充分发挥教育教学的主渠道作用。为加强普通话口语教学和汉字书写教学,学校所有课程必须使用普通话授课。各科教学都要注意及时纠正学生不规范用字现象,抓好写字教学。一方面要求教师教案、板书、讲话稿、批语等,一律使用规范汉字,正确书写,做学生的表率;另一方面,按照新课程标准要求,结合本学科教学特点,注重培养学生普通话口语能力,使普通话真正成为教学语言。

3、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作为素质教育、常规管理的内容,把语言文字达标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教师录用上岗、教学质量评估、评选先进、评定职称、业务考核时,把普通话合格列入必备的资格条件之一。在举办演讲赛、辩论赛、朗诵赛及讲座、学习经验交流会等活动中,把普通话作为重要的评分指标。

4、制订约束性规范,将学习使用普通话纳入学生文明礼仪、学生行为规范的具体内容,督促学生使用普通话,确保毕业前98%以上学生的普通话水平达到新课程标准的要求。同时,要把说普通话和用规范字融入对学生的评价、考核,让学生养成规范、端正、整洁书写汉字的习惯。

5、规范档案管理。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文件、资料、计划、总结以及相关的教案、作业、检查记录等等,要全部及时入档,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

(四) 全面培训,提高普及程度。

1、学校的所有集体活动、各种集会、公务活动、学生的课外活动,教师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各种交流沟通,全部使用普通话。同时,把普通话训练列入校园广播内容,宣传讲普通话的目的意义,介绍推广普通话的法律法规和有关使用普通话的小常识、小资料,讲解普通话发音中的难点问题,举行普通话朗读示范活动。

2、面向全校师生开设语言文字或普通话辅导讲座,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开展骨干教师培训活动,再由他们对其他教师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进行校本培训。各科任老师,尤其是语文老师,努力培养学生在发言、讨论、提问、回答问题时使用普通话的习惯,提高学生使用普通话的水平。

3、定期组织学生广泛开展朗读、演讲、竞赛、文艺等活动,举办讲座、培训、测试活动,举行教师基本功“三笔字”(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大赛,以强化教师的语言文字基本功。同时,语文教师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书信、作文、书法等竞赛活动,提高学生使用规范汉字的水平,并通过教师和学生向社会、家庭辐射渗透,带动家庭、社会普通话的普及与提高。

4、政教处、团委、学生会要通过有效开展各种活动,提高学生使用普通话的水平,发现和培养校内各类大型活动的节目主持人,提高节目主持人使用普通话的水平。同时,要组织学生对身边的用字用语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让学生体会到说标准普话、用规范化汉字的重要意义。

5、凡50岁以下的教职工,必须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并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不达标或未参加培训测试的教职工,首先参加培训,然后再进行测试。学校鼓励教职工参加更高等级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试。2010年10月底以前,确保我校适龄教师100%参加培训和测试,语文教师100%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其他教师80%以上到达二级乙等水平。

(五)净化环境,规范校园用字。

1、学校领导带头说普通话,要求教职工和学生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和其他集体活动中,全部使用普通话;在平时的生活、学习中,能流畅的使用普通话交流。

2、全体师生积极参与检查、纠正学校宣传栏、网站、通报、黑板报、宣传栏、公文材料、校报校刊及学校周边的不规范用字现象。各处室、年级组、办公室自查标语用字情况,做到用字规范。

3、全面检查各班教室(学习园地等)、学生试卷及其他印刷物、自制教学软件、网络等用字是否规范并建立健全长期检查机制,确保校园内用语用字规范化。

4、学校可采用平时抽查、期末普查等形式促进教师用字规范化。教师的教学计划、备课、总结、课件、板书、学习笔记、作业批改和评语等不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发现错字、别字立即予以纠正。

五、具体要求

1、落实任务明确职责

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校教职员工积极行动、通力合作,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全面工作由校长负责,各相关人员负责各部门的具体工作。

2、制定计划狠抓落实

各科室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学校将在期中和期末进行检查、评估验收,并将情况通报全校。

六、创建分期及县级示范校创建计划

我校创建活动分三阶段完成。力争在2012年底,使普通话真正成为全体师生的校园语言,教学和校园环境用字规范化程度高,全体教师普通话测试100%达到规定等级,并通过省级示范校评估验收。

2010年4月——2010年10月,县级示范校创建阶段。

2010年11月——2011年10月,市级示范校创建阶段。

2011年11月——2012年11月,省级示范校创建阶段。

其中,县级示范校创建计划分五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10年5月前)

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拟订创建县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实施方案,并于4月15日前将方案、申报表呈报县教育局办公室。同时,办公室负责制作、张贴宣传标语,设计学校网站的语言文字工作专栏内容;政教处、团委负责在全校范围内营造“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强势宣传氛围。并利用各种集会和班级晨会时间,在全校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增强全体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形成人人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检查监督(2010年6月前)

全面清理整顿校园用语用字,对校内各种指示牌、标志牌、标语、橱窗、墙报、学校印章、公文、校刊、讲义、考卷和其他印刷物、电子屏、网络和自制教学软件、板书、作业批改、书写评语等进行检查监督。对不规范用字、错别字等提出修改意见。如果条件允许,可以组织学生走上街头,对学校附近的社会用字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2010年7月前)

办公室要逐条对照检查我校语言文字相关工作的达标情况,对尚未达到标准的项目,要及时纠正、完善,认真做好整改工作,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投入到示范校的创建活动之中,掀起“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热潮。安排普通话不达标的教师参加普通话等级测试。

第四阶段:自评验收(2010年9月前)

按照示范校评估标准,逐条对照检查,并写出自评报告。同时,要按照《甘肃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评分细则》逐条准备材料,由办公室牵头,将学校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案、计划、活动记录以及总结材料,各处室的各种活动资料,普通话培训、检查、监督等方面的资料,广泛收集,分类存档。

第五阶段:迎接评估(2009年10月前)

为确保评估顺利通过,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应对照细则要求,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职责,从校园环境、教育教学、师生要求等方面出发,建立健全校园语言

文字宣传、监督、奖惩等一系列有利于推进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的长效机制。2010年3月20日

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方案

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计划

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情况汇报

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办公室

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计划

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总结

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计划

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计划

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方案(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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