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量 技 术 监 督
产品质量检查结果告知书
( )质监检告字[]号:
你(单位),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被认定为产品。现将检验报告送达你,你如对该检查结果有异议,可于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特此告知。
附: (检验、检定、鉴定报告书)
(印章)
年月日
正本(副本)本文书一式二份,正本送达被检查人, 副本附案卷。
《16产品质量检查结果告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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