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指导员职责
康复指导员需进行康复理论知识学习和技术培训方能上岗工作在康复服务站。其主要职责:
1、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建立康复服务档案,每次服务后要及时填写日期、服务内容、方式和落实等情况并签名。
2、负责筛选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对象,采取站或家庭训练方式进行技术指导。
3、为康复训练对象建立健全《康复训练档案》按照训练流程实施有效训练
4、负责康复器材管理与使用,提高康复器材的使用效率。对辖区残疾人及其家庭提供康复服务咨询服务。
5、协助所辖区做好残疾人康复训练、服务有关工作信息收集工作。
6、做好年度康复服务、康复训练统计、报送工作。
残疾人康复服务站工作职责
接受本属村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小组领导、村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站业务指导。主要职责:
1、参与村委会制定和实施年度残疾人康复服务计划;
2、协同村委会开展残疾人康复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工作;
3、协同村委会为残疾人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并向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
4、向村偏瘫、脑瘫、骨关节致残者等,提供运动功能、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康复训练与服务;
5、开展残疾预防、康复知识宣传工作;
6、做好年度残疾人康复服务效果评估及服务总结工作;
7、建立健全村残疾人康复需求、服务、训练、转介服务、统计等工作档案。
8、做好康复服务统计、总结及上报工作。
残疾人康复服务站工作制度
1、实行康复服务站站长负责制。参与村委会年度残疾人康复服务计划的制定。
2、定期参加残疾人康复知识及技能学习,积极参加残联、村残联组织的康复员培训,定期组村残疾人及家属进行康复知识和技能学习,掌握残疾人康复知识,提高残疾人康复技能。
3、定期组织残疾人康复调查摸底、康复对象筛选,摸清社 各类残疾人底数,根据残疾人康复需求,做好村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
4、开展居家康复服务工作,并将康复内容填写到《村康复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或康复训练档案中。
5、定期对残疾人康复训练效果进行评估,并做好记录。
6、每季度对康复训练、服务工作进行统计、总结,并报送社 委员会残疾人康复服务、康复训练工作情况。